疑報廢金額高 台電:配合用戶

【新唐人2012年4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0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指稱,台電公司提列未達報廢年限的資產損失過高。台電下午澄清,相關金額年平均約新台幣23.8億元,且大多為配合用戶需求,非主動汰換。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從台電公司的決算報告顯示,97年度至今,台電提列未達報廢年限的資產損失總共130多億元,可以說是把人民當提款機,將浪費所導致的損失,轉嫁給人民。

台電新聞組主管陳智弘受訪時表示,最近3年,台電年平均報廢資產計23.8億元,其中,未達報廢年限的資產損失約12.6億元,占總額的50%。

他指出,未達報廢年限就汰換的資產是為了配合用戶需求,如縣市政府強化公共建設或廠商追求效能更新設備,不是台電自動汰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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