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3日讯】(看中国报导)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上个月27日审理一宗法轮功学员案件,5名律师共同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他们坚称,宗教信仰自由理应受到国家宪法保护,而在场的警察均表赞同。
据海外《明慧网》12日消息,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3月27日对法轮功学员赵玉安、张宝胜、王金玉、程宝英等4人庭审期间,来自北京的董前勇、谢燕益、王全章、张传利以及江西的郭莲辉律师,5位律师共同为去年11月13日被警察带走4名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
为法轮功学员进行辩护,律师们直接触及当局的“敏感神经”。他们表示,法轮功信仰团体被镇压12年之久,但他们仍坚守道德良知,不屈的精神令人震撼。
律师们一致认为,4位法轮功学员不存在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的行为,阿城区检察院的公诉人也未向法庭递交相关的违法证据。5位律师更强调:法轮功属于公民信仰自由的范畴,公民有信仰任何一种宗教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
律师们还指出,如果无辜的好人被审判治罪,国家法治事业将丧失尊严,低估检察官、法官、各级领导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智商的同时,也羞辱了人类的良知、责任和勇气,让人看到了良知、天理、人道、国法的底线是如此不堪一击。
在场40多名旁听者,包括家属及法官、法警聆听了律师们的辩护后,家属们表示,信仰法轮功没有罪,要求立即无罪释放赵玉安、张宝胜、王金玉和程宝英。周围的警察私下对家属说:“我们也都知道炼法轮功的是都好人!我们心里也明白,只是迫于上面压力!”
据悉,法院原定要宣判结果,但未能顺利进行,审判长决定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5名律师起草了给有关方面的特殊报告,呼吁无罪释放4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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