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3日訊】(看中國報導)哈爾濱市阿城區法院上個月27日審理一宗法輪功學員案件,5名律師共同為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辯護,他們堅稱,宗教信仰自由理應受到國家憲法保護,而在場的警察均表贊同。
據海外《明慧網》12日消息,哈爾濱市阿城區法院3月27日對法輪功學員趙玉安、張寶勝、王金玉、程寶英等4人庭審期間,來自北京的董前勇、謝燕益、王全章、張傳利以及江西的郭蓮輝律師,5位律師共同為去年11月13日被警察帶走4名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辯護。
為法輪功學員進行辯護,律師們直接觸及當局的「敏感神經」。他們表示,法輪功信仰團體被鎮壓12年之久,但他們仍堅守道德良知,不屈的精神令人震撼。
律師們一致認為,4位法輪功學員不存在破壞法律、法規實施的行為,阿城區檢察院的公訴人也未向法庭遞交相關的違法證據。5位律師更強調:法輪功屬於公民信仰自由的範疇,公民有信仰任何一種宗教的權利。「宗教信仰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
律師們還指出,如果無辜的好人被審判治罪,國家法治事業將喪失尊嚴,低估檢察官、法官、各級領導以及社會各界人士智商的同時,也羞辱了人類的良知、責任和勇氣,讓人看到了良知、天理、人道、國法的底線是如此不堪一擊。
在場40多名旁聽者,包括家屬及法官、法警聆聽了律師們的辯護后,家屬們表示,信仰法輪功沒有罪,要求立即無罪釋放趙玉安、張寶勝、王金玉和程寶英。周圍的警察私下對家屬說:「我們也都知道煉法輪功的是都好人!我們心裏也明白,只是迫於上面壓力!」
據悉,法院原定要宣判結果,但未能順利進行,審判長決定擇日宣判。庭審結束后,5名律師起草了給有關方面的特殊報告,呼籲無罪釋放4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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