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收健保费 员工股东不一样

【新唐人2012年4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6日电)卫生署今邀各界讨论二代健保补充保费案,员工股票分红依“市值”收取补充保费,股东配股依“面值”收取;另有人建议补充保费征收下限提高至新台币5000元,卫生署不能接受。

今天有30多个财税、健保的专家学者与消费者代表与会讨论,行政院卫生署借此搜集各界对二代健保的意见,预计4月底预告二代健保补充保费扣费办法。

卫生署健保小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有与会者建议,应把补充保费的征收下限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以减少对打工兼职弱势族群的冲击,不过预计每年200亿元的补充保费,恐怕将因此短少数十亿元,对健保财务影响甚钜。

至于对股利收取补充保费的可行性,曲同光说,现金股利的收费较为单纯,如果是股票股利,只要技术可行,股票股利也要收取补充保费,依照所得税法规定,员工股票分红依“市值”收取补充保费,股东配股则依“面值”收取。

“股票股利对股市波动的影响,应该没有想像中大”,曲同光认为,应该没有股民会为了要避免保费而卖掉股票,因为手上抱着绩优股,卖了可能就买不回来;即使补充保费使股市动荡,该做的事就得做,这点需要全民体认。

另外,卫生署认为投资型保单、特定债券及信托的所得,因为征收手续烦琐,认定不易,拟不收补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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