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房贷 金管会:注意风险

【新唐人2012年3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2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银行若要办40年房贷必须要考量风险,包含自己财务上的风险控管,以及要告知贷款人40年房贷的风险。

民营银行推出还款期限最长40年的房贷,财政部长刘忆如今天在立法院表示,银行开办40年房贷对年轻人有帮助,可鼓励公股银行开办,但贷款对象要有年龄限制。

金管会表示,银行可以办理40年房贷,但是必须要贷给原无自用住宅者,也就是说,是首购族才可适用40年房贷。

金管会强调,若银行要办理40年房贷,必须要注意风险。包含自己财务上的风险控管,同时也有义务告知贷款者,40年房贷要承担的利率风险。

金管会表示,部分银行即使有40年房贷,却设贷款限制,如贷款年限加上年龄,不可超过75岁,也就是说限制35岁以下的青年人才可申请办理40年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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