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9日电)环保署今天审查台塑所提麦寮1厂炼制2厂因重油泄漏引起火灾工安事故的环境影响调查报告。云林县卫生局要求台塑为邻近居民建立长期健康资料库;台塑说,持续依法办理监蒐作业。
民国99年7月25日至27日,台塑麦寮1厂炼制2厂因重油泄漏引起火灾工安事故。鉴于火灾过程产生大量空气污染物,事故发生后因大气扩散或雨水冲刷而沉淀在地面水体、土壤等,恐对周遭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为了解上述影响范围、对象及程度,依环评法第18条规定,要求台塑提出环境影响调查报告及因应对策,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切实执行。
环保署今天下午召开“台塑麦寮1厂炼制2厂工安事件”环境影响调查报告审查会议。台塑代表报告表示,六轻运作量较大的毒化物共36种,包括气态7种、液态25种及固态4种。
台塑说明,未来若发生工安事故,将分为3阶段因应,于第1阶段(事故发生2小时内)与第2阶段(2小时后至3个月)在厂区周界,以人工取样及固定式测站监测毒性化学物质散布情形;第3阶段由云林县政府视状况,决定是否延长监蒐作业。
行政院卫生署国民健康局指出,据六轻工安事件环境监测与搜证方法专家会议结论的会议纪录,开发单位监蒐作业应纳入工安和火灾指标物种,类别包含“人体健康”,但开发单位在此次报告中却未提及,且第1阶段与第2阶段皆为短期监蒐资料,应至少在第3阶段提出人体健康监测资料。
云林县卫生局建议,主管机关环保署应依环评法规定,要求台塑将人体健康纳入监测范围,规范要求台塑为邻近居民,办理长期健康检查,为居民建立长期个案及管理,建立明确的健康资料库,作为比较参考的背景基准。
台塑说,未来会持续视情况,在能力及责任范围内,进行相关的监蒐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