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9日電)環保署今天審查台塑所提麥寮1廠煉製2廠因重油洩漏引起火災工安事故的環境影響調查報告。雲林縣衛生局要求台塑為鄰近居民建立長期健康資料庫;台塑說,持續依法辦理監蒐作業。
民國99年7月25日至27日,台塑麥寮1廠煉製2廠因重油洩漏引起火災工安事故。鑑於火災過程產生大量空氣汙染物,事故發生後因大氣擴散或雨水沖刷而沉澱在地面水體、土壤等,恐對周遭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了解上述影響範圍、對象及程度,依環評法第18條規定,要求台塑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及因應對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切實執行。
環保署今天下午召開「台塑麥寮1廠煉製2廠工安事件」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審查會議。台塑代表報告表示,六輕運作量較大的毒化物共36種,包括氣態7種、液態25種及固態4種。
台塑說明,未來若發生工安事故,將分為3階段因應,於第1階段(事故發生2小時內)與第2階段(2小時後至3個月)在廠區周界,以人工取樣及固定式測站監測毒性化學物質散布情形;第3階段由雲林縣政府視狀況,決定是否延長監蒐作業。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指出,據六輕工安事件環境監測與蒐證方法專家會議結論的會議紀錄,開發單位監蒐作業應納入工安和火災指標物種,類別包含「人體健康」,但開發單位在此次報告中卻未提及,且第1階段與第2階段皆為短期監蒐資料,應至少在第3階段提出人體健康監測資料。
雲林縣衛生局建議,主管機關環保署應依環評法規定,要求台塑將人體健康納入監測範圍,規範要求台塑為鄰近居民,辦理長期健康檢查,為居民建立長期個案及管理,建立明確的健康資料庫,作為比較參考的背景基準。
台塑說,未來會持續視情況,在能力及責任範圍內,進行相關的監蒐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