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16日讯】“翻看”贪官“简历”,不管是收受贿赂,还是索贿,大都由小及大,由少到多,逐渐“积累”起来的贪腐“数字”。很多贪官甚至是经过“细嚼慢咽”,逐步“积攒”出来的罪行……
没想到,一个腐败的副区长,在索贿受贿过程中,竟然如此“彪悍”:1996年至2006年十年里,先后出任6个职位、索贿受贿14次,犯罪金额共计1645万元。其中,索要最大的一笔金额达到1000万元!
说他“心黑手辣”,一点儿也不过分。
司法机关在审查和审判贪官过程中,有个罪名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这“来源不明”,不见得是受审贪官不说,而是因为受贿跨度大、时间长,“频率快”而记不住、说不清来源。吴腊根不是这样,他索贿受贿“利利索索”,一共才14次……
说他“心黑手辣”,因为在这1645万元中,他索贿占“大头”。
作为一个副区长,在索贿受贿过程中为什么能如此大胆、泼辣?只能解释为,毫无顾忌,大胆妄为。
毫无顾忌,就是没有规矩,无所畏惧;大胆妄为,就是胆子十分大,甚至用不着过多考虑。说到家的话,就是有“胆量”。
胆量是练出来的,是环境“培养”出来的。吴腊根索贿受贿的“风格”,足可以想像得到,他是在怎样一个环境当官儿。
虽有顶头上司,虽有纪检监督机关,虽有组织机构,或者是麻木不仁,或者是得过且过,或者是睁只眼、闭只眼,或者是你好、我好、他也好,或者“蹲在茅坑不拉屎”,或者是共同利益使然……
出现这样心黑手辣的腐败官员,难怪我多想,也别怪我多想。
一个贪官的出现,有诸多因素构成。如果处理贪官总是“就事论事”,不打“外围”,预防腐败,就会成了一句空话。
文章来源:《博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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