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13日讯】(新唐人记者萧云综合报导)去年1月,1岁3个月大的女娃婷婷(化名)在台山市妇幼保健院打了三天针后蹊跷去世,亲属将医院告上法庭。离奇的是,在2011年7月的尸检中,婷婷的心脏DNA检测竟变成了男性。亲属认为,这是院方为推卸责任而调包了心脏标本。
据《羊城晚报》报导,婷婷的母亲曾女士回忆说,去年1月27日,她带婷婷到台山市妇幼保健院做常规体检。之后,值班护士发现婷婷的脚有点肿,要求婷婷留下来住院观察,期间医院给婷婷作了检查,并打针用药。
1月30日下午,婷婷在打吊针后出现狂躁、嚎叫、手脚乱动等症状,反应激烈,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婷婷父母均认为婷婷的猝死是由于医院医疗过错所致。
据《南方网》报导,去年1 月31 日,江门市中心医院受台山市卫生局委托,对婷婷的死亡做了尸体解剖,尸检认为婷婷死于先天性心脏病。婷婷父母对此结论非常震惊,表示不能接受这个结论。
他们说,婷婷从出生到死亡,基本每个月在台山妇幼保健院做保健,院方从未提到先天性心脏病,在出生6个月时还照了彩超,如果心脏有问题早就检查出来了。而更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医院检查出的是肾炎,尸检却显示是心脏问题。
随后,婷婷的父母找了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再次鉴定。鉴定结果与前一样,是由于心脏疾病。
由于怀疑孩子的心脏标本被做了手脚,于是亲属再次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做D N A鉴定。鉴定的结果实在离奇:送去接受检测的心脏竟然是男性。
曾女士认为,台山市妇幼保健院在这起事故上附有全部责任,因为小孩在住院前身体健康,而且院方在没有查出小孩是什么病的情况下就私自打针用药,这是导致这起悲剧发生的罪魁祸首;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给婷婷打的青霉素、ATP 等药物是国家卫生部严禁用于小孩的。
事发后,亲属将医院告上法庭,并提出了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一次性69万的赔偿。今年1 月11 日台山市人民法院对该医案首次开庭。
据报导,台山市妇幼保健院一再坚称没有过错,并提出重新尸检的请求。目前,医患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宣布延期再审。
亲属认为,这是妇幼保健院为推卸责任而调包了心脏标本。同时他们表示会另行追究江门市中心医院的问题。
据了解,孩子的父亲邝先生今年57岁,母亲曾女士今年40岁,系旅居美国的华人。“我们结婚5年才好不容易生下一个女儿,很谨慎,从在肚子里开始,每个月都为她做检查。”他们为此事深受伤害。
心脏标本被调包,究竟谁之错?
《华龙网》发表评论文章说,事件中的三方,台山市妇幼保健院、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和女婴家属,必然有一方是说了谎或做了手脚的,否则,就不可能出现女婴死亡,送检心脏却是颗男性心脏的离奇现象。
作者分析,女婴家属没有做手脚的必要,因为他们比任何人都更想得到一个真相;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也没有做手脚的动力,它作为独立第三方,与其他两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利益关联,所要做的只是科学鉴定而已。只有台山市妇幼保健院存在做手脚的动力,因为得出一个对自己有利的鉴定结果,他们就可以免除所有的责任。
作者认为,如果有人做了手脚,也一定是在送检样本上做了手脚。而能够并且有动力对送检样本做手脚的,也只有台山市妇幼保健院一方。
但妇幼保健院并不承认自己有过错。妇幼保健院方的代理人称,由于尸体解剖时他们不在解剖现场,因此即使有调包心脏的行为,也与他们无关。
谁制造了女婴“心脏疑云”?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