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11日讯】 “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可能比较刁民”
——昨天上午,佛山“两会”南海区代表团的分组讨论现场,人大代表方明的上述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新华网)
特色中国诞生一些雷人雷语是很稀松平常的事,很多时候我们权当它是一时一刻的笑料,但如果是在神圣的“两会”上,由“人民代表”以郑重的心态释放出这样的观点,恐怕就没人能笑得出来了。且不说这样的类比妥不妥当,贴不贴切,单从“人民代表”的身份和职责上看,说出这样的话就已经荒唐十足了。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人民代表”的主责是什么。简单地说,“人民代表”是代表人民向执政机关寻求利益的使者,是代表人民向权力机构表达诉求的喉舌,同时他还是代表人民监督政府行为的权力践行者。可是再看看这位代表,她不但不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反其道而行,数落百姓的种种不是。这不是脑袋发烧,烧糊涂了吗?
接着我们再看看方明的霹雳言论有几分道理。“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大多时候被溺爱的孩子长大后不成器是事实,但这绝不是真理,比如比尔盖茨。盖茨小时候是个很令人讨厌的孩子,既懒散,又不守规矩,而且很邋遢,还时不时地冲着父母大喊大叫。就连每次上学前,自己的衣钮都是由母亲为他系的。为此,老盖茨夫妇不得不几次请心理医生为儿子上门诊治。尽管如此,老盖茨不但没有责备儿子,而是根据其性格特点,几经转学,为的是给儿子提供更大的自由发挥空间。就是这样,比尔盖茨把一身的“劣性”带到了哈佛大学。但最后的事实证明,荒诞不羁的盖茨成了世界微软第一人。以后的事,我们都知道了,比尔盖茨不仅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和商人,更是以慈善事业行孝天下。回到方明的“孝子说”上来,我们再剖析一下。人民是自己的主人,不需要为哪个封建帝王称臣称民。人民的所作所为仅需要对自己和法律负责,而像方明这样的代表应该代表人民向上传达诉求,监督政府不可侵害人民利益则可。你怎么可以反过来站在集权的立场上指责、教训起被你代表的人民?由此暴露出的一个信息是,像方明这样的人从来就没有过代表人民利益的心理意愿,甚至可以说她根本就不是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
再说说“溺爱的百姓可能比较刁民”。这里最直接暴露的是方明背弃人民,公然与人民为敌的丑恶嘴脸。我们只记得日本侵略者曾称呼过我们的百姓为“刁民”,并对其实施了血腥杀戮。就算我们国内的百姓曾经有过一些不尽合理的诉求和相互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通过道德法律达成和解决的。怎么到方明这位“人民代表”眼里,百姓却成了不可轻恕的“刁民”无赖?再者说,我们的集权什么时候爱惜过自己的百姓,更别说“溺爱”?有不断提高房价逼迫百姓无地遮风避雨的溺爱吗?有在菜篮子里与百姓争食这样的溺爱吗?无钱医病就被赶出医院,无钱就读就得被迫辍学,谁又给过他们一丁点爱怜?权贵为了贪功晋级不惜毁田害命,谁又给血泊中的生命输送过一丝爱的气息?民脂民膏被横征暴敛,贪污挥霍无度,谁又记得还有那么多食不果腹气若游丝的生命在苟延残喘?而这些虚弱的生命一旦表达一下内心的呼声,则被视为“刁民”,随时可能面临被消灭的厄运。试问,这是什么样的“爱”呢?
说出“溺爱的百姓可能比较刁民”这番言论的方明同志是一位中学教师,所以在她的意淫中,人民就是不识时务的无知学生,在她看来,“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正如老古人说的那样,棍棒之下出孝子。以此她主张百姓就要不断被“教化”,直至成为统治阶级的孝子贤孙。在这我想问问这位圣明的“人大代表”:谁最有资格教化百姓?是一贯自诩伟光正的ZF吗?如果是,请先把自己锻造成熠熠发光的明珠,再去投射他人。如果还没达到那个境界,就请先把自己洗洗干净再出来示人!
2012.1.10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