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被逼出故乡前的必要声明

【新唐人2011年12月30日讯】声明一:我的座机在今天已报停。在漂泊中从安全方面考虑,手机也基本上会关机。我的电子邮箱是[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从下个月开始,我夫妇俩就只能是四海为家,不知道自己的下一站会是哪里,不知道何处是我们的终点站,也不知道自己的哪一篇文章会是我的绝笔。我是早厌倦了漂泊的,却不能不再次打点了行装浪迹天涯。即便是我人在家乡,也不能安放一张书桌,以至要被无耻公权逼出故乡,这在历史的长廊里只会是伪“和谐社会”抹不去的耻辱!不知党国能在何处让我安放书桌。

声明二:这次回乡定居,为了坚持行使一个作家的表达权,我夫妇俩受尽无耻公权的百般折磨和凌辱。我们的住处曾被荷枪实弹的员警包围,我们不时遭到国保的骚扰,在公安的幕后操纵下我们家被连续断网、断电视长达近300天,我们的房门旁被刻有侮辱我的字画,我被强加了这样或那样的罪名,被不只一次关过铁笼,而且在被囚禁中平生第一次吃了牢饭……这一切都发生在换了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局长之后。如果我夫妇俩在漂泊中会出现任何的“意外”,福建省泰甯县政法委与公安局俱难辞其咎。希望将来的民主政府能顺藤摸瓜,予以查处并追究。

声明三:我夫妇俩深谙乱世的乌烟瘴气,由此出门在外于方方面面会加倍注意安全。倘若会有“意外”,那也一定是整人党所为。廖梦君惨烈遇害校园事件,决非单纯的刑事案件,而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里血腥的一环。在持续多年的残酷迫害中,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控制全国的媒体和互联网,能控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在中国谁能做到这些?只有整人党能做到。有鉴于此,我有充分的理由认定杀害廖梦君的幕后元凶就是整人党!设若我们又遭不测,将来的民主政府从公安查起,从政法委查起,就必能找出幕后黑手。

声明四:这套以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商品房,不能用以抵押贷款不能廉价出售,我夫妇俩已安排人代为看管。虽然我当初在装修住房时,为给经受了人生大痛的妻子改换心境,煞费苦心,倾注了我不少的心血,但在实际居住的过程中,因为迫害来得更加公开化,这儿留给我们的反而是又一次悲愤的记忆,故乡也早成了又一块伤心地。我夫妇俩被逼出故乡后,请头顶国徽的大男人摸摸自己的良心是否还在,不要再给无辜者造成骚扰和惊吓。这儿不久前已是洒下了3个女人的泪水,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母亲和岳母所受到的惊吓,更不会忘记我母亲所留下的伤口!

声明五:不论我在哪里,不论我往后以怎样的形式谋生,写作都会是我一生的职业,言论自由不仅在一个作家不可予夺,在任何人都不可予夺。在我生命的历程里,只有写得多和写得少的区别,写得犀利和写得温婉的区别,只要我在相对自由地呼吸,就不存在完全封笔的可能。我是个勤奋惯了的作家,而且是个落笔成文的作家,在漂泊中为给大家报个平安,更不会让自己的笔端无尽蒙尘。假若你看到我十天半月没有写点什么,便有可能意味着我出事了。要是我连续一个月悄无声息,那么百分之百是山高水低:要么是被失踪了,要么就是被当局给杀害了。

声明六:在方便上网时,我博客和网站上的版权声明将全部修改如下:“倘使廖祖笙的网站和博客连续一个月未予更新,任何人在保证廖祖笙作品原貌的基础上,俱可将其文字交由任何出版社结集出版,发行于任何国家与地区,均无需向作者本人或其家人支付版税。”我先后被网霸封删了多个博客和几十个网站,我的谷歌博客和邮箱也不只一次遭到不明身份者的劫持。请读者注意分辨我的行文风格,同时留意我一贯的主张。这段黑暗的历史一定要给后人留下些印痕,你从现在起其实就可以搜集我的文章。在乌云黑雾中,我不知道哪篇文章会是我的绝笔。

写于2011年12月29日(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伟光正”与绝人之后的恶魔连袂共舞第1992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是“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路的表达权被党国非法剥夺!廖祖笙夫妇的出境自由被“执法”机关非法剥夺,其故乡的居所被反动当局连续断网、断电视近300天!)

文章来源: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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