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被逼出故鄉前的必要聲明

【新唐人2011年12月30日訊】聲明一:我的座機在今天已報停。在漂泊中從安全方面考慮,手機也基本上會關機。我的電子郵箱是[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從下個月開始,我夫婦倆就只能是四海為家,不知道自己的下一站會是哪裡,不知道何處是我們的終點站,也不知道自己的哪一篇文章會是我的絕筆。我是早厭倦了漂泊的,卻不能不再次打點了行裝浪跡天涯。即便是我人在家鄉,也不能安放一張書桌,以至要被無恥公權逼出故鄉,這在歷史的長廊裏只會是偽「和諧社會」抹不去的恥辱!不知黨國能在何處讓我安放書桌。

聲明二:這次回鄉定居,為了堅持行使一個作家的表達權,我夫婦倆受盡無恥公權的百般折磨和淩辱。我們的住處曾被荷槍實彈的員警包圍,我們不時遭到國保的騷擾,在公安的幕後操縱下我們家被連續斷網、斷電視長達近300天,我們的房門旁被刻有侮辱我的字畫,我被強加了這樣或那樣的罪名,被不只一次關過鐵籠,而且在被囚禁中平生第一次吃了牢飯……這一切都發生在換了政法委書記和公安局局長之後。如果我夫婦倆在漂泊中會出現任何的「意外」,福建省泰甯縣政法委與公安局俱難辭其咎。希望將來的民主政府能順藤摸瓜,予以查處並追究。

聲明三:我夫婦倆深諳亂世的烏煙瘴氣,由此出門在外於方方面面會加倍注意安全。倘若會有「意外」,那也一定是整人黨所為。廖夢君慘烈遇害校園事件,決非單純的刑事案件,而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裏血腥的一環。在持續多年的殘酷迫害中,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控制全國的媒體和互聯網,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在中國誰能做到這些?只有整人黨能做到。有鑒於此,我有充分的理由認定殺害廖夢君的幕後元兇就是整人黨!設若我們又遭不測,將來的民主政府從公安查起,從政法委查起,就必能找出幕後黑手。

聲明四:這套以鮮血和生命換來的商品房,不能用以抵押貸款不能廉價出售,我夫婦倆已安排人代為看管。雖然我當初在裝修住房時,為給經受了人生大痛的妻子改換心境,煞費苦心,傾注了我不少的心血,但在實際居住的過程中,因為迫害來得更加公開化,這兒留給我們的反而是又一次悲憤的記憶,故鄉也早成了又一塊傷心地。我夫婦倆被逼出故鄉後,請頭頂國徽的大男人摸摸自己的良心是否還在,不要再給無辜者造成騷擾和驚嚇。這兒不久前已是灑下了3個女人的淚水,我永遠不會忘記我母親和岳母所受到的驚嚇,更不會忘記我母親所留下的傷口!

聲明五:不論我在哪裡,不論我往後以怎樣的形式謀生,寫作都會是我一生的職業,言論自由不僅在一個作家不可予奪,在任何人都不可予奪。在我生命的歷程裏,只有寫得多和寫得少的區別,寫得犀利和寫得溫婉的區別,只要我在相對自由地呼吸,就不存在完全封筆的可能。我是個勤奮慣了的作家,而且是個落筆成文的作家,在漂泊中為給大家報個平安,更不會讓自己的筆端無盡蒙塵。假若你看到我十天半月沒有寫點什麼,便有可能意味著我出事了。要是我連續一個月悄無聲息,那麼百分之百是山高水低:要麼是被失蹤了,要麼就是被當局給殺害了。

聲明六:在方便上網時,我博客和網站上的版權聲明將全部修改如下:「倘使廖祖笙的網站和博客連續一個月未予更新,任何人在保證廖祖笙作品原貌的基礎上,俱可將其文字交由任何出版社結集出版,發行於任何國家與地區,均無需向作者本人或其家人支付版稅。」我先後被網霸封刪了多個博客和幾十個網站,我的谷歌博客和郵箱也不只一次遭到不明身份者的劫持。請讀者注意分辨我的行文風格,同時留意我一貫的主張。這段黑暗的歷史一定要給後人留下些印痕,你從現在起其實就可以搜集我的文章。在烏雲黑霧中,我不知道哪篇文章會是我的絕筆。

寫於2011年12月29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偉光正」與絕人之後的惡魔連袂共舞第1992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是「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黨國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其故鄉的居所被反動當局連續斷網、斷電視近300天!)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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