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雨:北京微博实名之殇

【新唐人2011年12月22日讯】话说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这几个机构风风火火制定了一个《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从各方面看,这都是一个糟透了的规定,尤其是对于规定本身。

其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及其微博客用户,应当遵守本规定。”首先,什么叫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站”,不知道是依照公司注册地,还是服务器所在地,或者是在北京能访问的网站进行判断。其次,如果是公司注册地(最可能的),这条规定仅适用于营业地位与北京的微博服务提供商,而对于外地全无管辖效力。说白了,这条规定仅对新浪与搜狐微博有效,腾讯与网易都不在北京行政区域管辖内。再次,一个西安的新浪微博用户凭什么要遵守北京的规定,去填写实名信息(微博服务商如果在用户协议中要求实名,这种规定也多半无效,不过是另一个问题),该规定属于地方行政规章,只在北京有效,在北京以外没有效力。

真正引起争议的是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容的,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以虚假、冒用的居民身份信息、企业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进行注册。

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应当保证前款规定的注册用户信息真实。

这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微博实名制”。这条规定并未对前台/后台实名做出规定,所以并非今后发微博都要顶着实名,后台实名意味着需要验证身份后可以自行选择的ID发微博。但是,规定将验证实名的义务置于微博服务提供商是毫不付责任的做法。此规定对于如若进行实名验证没有提及,不具备可操作性。如果“微博实名制”不能确认用户所登记信息是其真实身份,那么整个“微博实名制”都将形同虚设。

网游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

不同于《网游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中明确的“网游防沉迷”方案:将所登记信息将由公安部进行验证。 “微博实名制”缺乏具体方案,也面临两难困境,一方面如果放松身份验证,任由用户自行填写而不进行查验,那么整个“微博实名制”将形同虚设;另一方面如果实名验证严格执行,则会有违法之嫌。

对身份验证,目前来说唯一可行的方案是对用户身份证信息进行查验。其余的身份信息诸如户口本、护照、驾照等均不具有普遍性,或者难以核实。只有身份证与唯一对应的身份证号码(重号现象暂不予考虑)。但是,查验身份证信息就意味着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其中对身份信息查验有明确规定,其中第十四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兵役登记;
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

显然微博实名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微博服务商也无权查验身份证信息,而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若干规定”又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任何一种,只是地方政府规定,立法层级显然达不到身份证法的要求,更无权去授权微博服务商查验。如果强行严格执行微博实名的规定,那么该规定将处于违法的境地,在行政复议时可申请其上级机关撤销该规定。当然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现实的情况大家可以去想像。

如果当真打算推行网络实名制,那么不妨读下我的这篇《网络实名制的条件与实现》,至少让你们的实名制至少做到有法可依,切实可行。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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