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5日电)媒体报导,新北市“莒光四村”部分原眷户质疑眷村改建涉不公且自备款过高。国防部今晚表示,一切依法行政,“莒光四村”不能援引其他眷改计算基准,以免发生不公。
国防部晚间发布新闻稿指出,有关眷村改建原眷户可获辅助购宅款的计算,是依“国军老旧眷村改建条例”暨其施行细则规定,以行政院核定改建计划当期(民国85年)各迁建眷村国有可计价土地公告现值总额69.3%为分配总额,并按原眷户数、住宅兴建成本及配售坪型计算分配,所得金额如未达房地总价,不足款由原眷户自行负担,最高以房地总价20%为限,目前各新制眷村改建基地70余处,都是以这个标准计价。
国防部说,民国93年办理“莒光一村”及“莒光四村”改建法定说明会中,已说明辅助购宅款依上述规定核算,新建住宅房价,则是以土地及营建工程合计成本计算。
国防部指出,“莒光一村改建基地”于96年12月发包后,才能概估房地成本,所以不可能于93年法定说明会承诺“无偿迁建”,目前“莒光一村改建基地”新建住宅尚未完成房价决算,尚无法得知各户房价。
国防部说,有关“莒光四村”原眷户陈情事项,国防部已多次函文说明,未能获得谅解,甚表遗憾,后续仍将秉依法行政立场,维护原眷户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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