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5日电)前总统陈水扁夫妇与子媳陈致中、黄睿靓因涉及二次金改案,被台湾高等法院裁定扣押犯罪所得新台币5亿元,特侦组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今天撤销原裁定,发回高院更裁。
裁定指出,最高法院发回的理由,是因为高院于二次金改案扣押裁定中,裁定主文没写清楚,容易被误解;又陈水扁等人主张已从海外汇回7亿余元,法院从中查扣即可。最高法院认为扁家说法有理由,发回高院更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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