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5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夫婦與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因涉及二次金改案,被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扣押犯罪所得新台幣5億元,特偵組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今天撤銷原裁定,發回高院更裁。
裁定指出,最高法院發回的理由,是因為高院於二次金改案扣押裁定中,裁定主文沒寫清楚,容易被誤解;又陳水扁等人主張已從海外匯回7億餘元,法院從中查扣即可。最高法院認為扁家說法有理由,發回高院更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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