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县2日电)桃园县张姓驾驶不满大货车司机未打方向灯就切入别的车道,当场辱骂挑衅,并蛇行堵住行进去路。大货车行车记录器影像还原当时景象,并成为呈堂证据。张姓男子遭缓起诉处分。
桃园地检署今天表示,28岁张姓男子日前在桃园市道路行驶自小客车时,认为驾驶大货车的陈姓司机未打方向灯就切入车道,差点相撞,于是开窗大声爆粗口,并扬言“有本事撞我”。
张姓男子甚至在绿灯时,仍不行驶,堵住大客车与后方车辆,随后并多次蛇行,阻挡大货车前进,全案在大货车司机出示行车记录器内容,原本检方要依照违反公共危险罪起诉张姓男子,但因双方取得和解,检方作出缓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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