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2日電)桃園縣張姓駕駛不滿大貨車司機未打方向燈就切入別的車道,當場辱罵挑釁,並蛇行堵住行進去路。大貨車行車記錄器影像還原當時景象,並成為呈堂證據。張姓男子遭緩起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今天表示,28歲張姓男子日前在桃園市道路行駛自小客車時,認為駕駛大貨車的陳姓司機未打方向燈就切入車道,差點相撞,於是開窗大聲爆粗口,並揚言「有本事撞我」。
張姓男子甚至在綠燈時,仍不行駛,堵住大客車與後方車輛,隨後並多次蛇行,阻擋大貨車前進,全案在大貨車司機出示行車記錄器內容,原本檢方要依照違反公共危險罪起訴張姓男子,但因雙方取得和解,檢方作出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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