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盟: 陈光诚事件是一场基本良心运动

【新唐人2011年11月12日讯】11月12日,北京维权组织“北京公盟”就陈光诚事件发表声明,“北京公盟”表示,正在兴起的“自由光诚”公民运动,不是网民吃饱了撑的,不是西方敌对势力无事生非,而是一场基本良心运动。

“北京公盟”指出,陈光诚所做的,不过是帮助弱势村民维护正义从而得罪了地方政府,但却遭受了长达六年的非人道待遇,随之而来的非法拘禁、诬告陷害甚至公开抢劫持续长达六年。

“北京公盟”谴责说,一个盲人被如此持续地、有组织地残忍虐待,这种行为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突破了人类心理承受的底线,越来越多的普通公民介入表明,陈光诚事件不是所谓阶级斗争问题,而是一个基本良心问题。

“北京公盟”的这份名为《尊重法治和人权是唯一出路——公盟关于陈光诚事件的声明》的文章,原文发表在《法律博客》网站,但很快就被删除。

下面就是这份声明的原文:

尊重法治和人权是唯一出路——公盟关于陈光诚事件的声明

盲人陈光诚自学法律维护村民权益得罪地方政府,2005年8月以后和妻子袁伟静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006年8月被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和“故意毁坏财物”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2010年9月出狱后和妻子一起继续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失去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小女儿也因为父母失去自由无法上学。陈光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曾多次被看守殴打,至今身体状况无人知晓。自2005年10月以来,先后上百位公民自发前往探望,多数遭殴打和抢劫。陈光诚事件已经成为中国人权状况的标志性事件,如果再不妥善处理,将严重危及中国的国家形象。

陈光诚事件发展到今天,政府有关决策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陈光诚1971年11月12日出生于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5个月大时高烧致双目受到伤害,5岁以后完全失明,18岁开始上盲人学校,2001年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上学期间他自学法律,为村民维权。1996年,陈光诚利用寒假代表村民到北京上访,取消了不合理的税费。1998年陈光诚再一次到北京上访,终结了加重村民负担的“两田制”。2000年他通过征集村民签名和诉讼迫使一家污染家乡河水的造纸厂停产治理。大学毕业后他申请了英国联邦基金的扶贫资金,为村里修了深水井。到2003年,陈光诚已经是附近乡村著名的“陈律师”,常有人求助,当年他入选美国“国际访问者计划”,到美国考察残疾人福利机构,他被政府评为临沂市“十大新闻人物”。

2004 年3月,陈光诚帮助300多名村民联名要求罢免财务账目不清的村委会,因此受到人身威胁。2005年春季,因计划生育工作排名全省倒数第一,临沂市发动了一场“计划生育运动”,他们采取“连坐”、“办学习班”等方式抓捕关押殴打了很多无辜村民,用棍棒迫使妇女做俯卧撑,迫使60多岁的亲兄妹互相殴打对方的脸,苍山县有的村民甚至被殴打致死。陈光诚为维护村民权益,到北京寻求帮助,滕彪、郭玉闪等先后前去调查并公布违法事实。2005年9月6日,正在北京寻求媒体帮助的陈光诚被沂南县政府雇佣人员从北京劫持回沂南,从此失去人身自由。数十个政府雇佣人员日夜围堵在陈光诚家四周以及通往东师古村的各个路口,切断了陈光诚家的电话和网路,在他家安装了手机遮罩仪。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和他们出生几个月的女儿也失去了人身自由。

2005年10月4日,许志永和李方平律师去东师古村探望陈光诚,在村口被看守围困并被强行带离村庄,在与政府有关人员交涉中,他们表达了愿意作为调解人化解矛盾的愿望,希望政府能给陈光诚自由,但是政府方面没有任何答复。他们当天再次去探望陈光诚,在村口被殴打。

2006年2月6日,村民陈华因不满看守的遮阳伞挡住自家出口,被殴打,村民愤怒之下群起砸坏一辆警车的玻璃。混乱中,陈光诚冲出包围躲到村民陈光雨家,但看守很快就把手机遮罩仪搬到了陈光雨家。 3 月11日,看守们突然在路上拦住陈光雨殴打。陈光诚在村民的帮助下冲出院子来到公路边要去县城找领导说理,看守们把陈光诚拦截在公路上,阻止了公路车辆通行。这天陈光诚被员警带走,6月11日,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接到沂南县公安局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警方依据上述事实认为陈光诚触犯了故意毁坏财物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两个罪名。7月19日开庭前一天,辩护人被诬陷为小偷并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8月陈光诚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

2010年9月9日陈光诚刑满释放,但是他的家立即成了新的监狱,重新安装了信号遮罩仪,数十人日夜看守,他和妻子都失去人身自由,孩子不能上学。2011年2月,有朋友悄悄把陈光诚的录影带出,向外界呼吁帮助,因此陈光诚在自己家里被野蛮殴打。

自2011年1月以来,先后有网友珍珠、刘沙沙、王雪臻、妙决、刘勇、王小山、慕容雪村、刘萍、李建军、李宇等上百人去探望陈光诚,没有一个人能够见到,反而网友们几乎都遭到有组织的殴打和抢劫。

六年来,陈光诚事件从最初的地方政府野蛮执法发展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诬陷入狱进而发展到公开抢劫,置基本人权和法治尊严于不顾,已经不是地方问题,而是涉及中国人权的标志性事件。有关部门沿用阶级斗争的敌对思维看待公民维权,把陈光诚入选美国“国际访问学者计划”、申请到英联邦扶贫基金、获得菲律宾政府颁发的拉格塞塞人权奖以及美国时代周刊评选的2006年全球最具影响力100人,当成“敌对势力”的证据,按照此逻辑,中国引进外资、国家计生委获得福特基金会资助、温总理当年也入选“时代100人”,这些都是敌对势力了?有关部门总以为是少数敌对分子在挑战政府权威,越来越多的普通公民介入表明,陈光诚事件不是所谓阶级斗争问题,而是一个基本良心问题。非法拘禁、诬告陷害甚至公开抢劫持续长达六年,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问,中国有人权吗,一个盲人都被如此持续地有组织地残忍虐待?中国是个法治国家吗,为什么公开的持续的抢劫而警方无动于衷甚至直接参与?

陈光诚所做的不过是帮助弱势村民维护正义从而得罪了地方政府,但却遭受了长达六年的非人道待遇,这种行为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突破了人类心理承受底线。正在兴起的“自由光诚”公民运动,不是线民吃饱了撑的,不是西方敌对势力无事生非,而是一场基本良心运动。

我们认为,陈光诚没有犯罪,强加在他身上的“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都是毫无法律根据的判决。刑满出狱后毫无理由的继续长时期实行严厉的人身控制和监禁,是破坏法治、践踏人权的犯罪行径,政府有关负责人及被雇用的看守在公然犯罪。看守法拘禁陈光诚、非法侵入陈光诚住宅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殴打网友的看守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抢劫网友的看守已构成抢劫罪,不作为的沂南警方有关负责人已构成渎职罪。

陈光诚事件本应妥善解决,给一个盲人应该更多的关怀而不是一再残忍地伤害,2005年我们曾经努力过,今天我们仍在努力。直到今天,只要有关政府部门秉承法治和基本人道精神,善待光诚,相信事情一定能得到妥善解决。对陈光诚长时间持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已经对中国的法治和人权国际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作为光诚案的法律援助机构,出于对光诚个人健康的考虑,出于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我们强烈要求立即制止目前针对陈光诚一家的种种违法犯罪行为,并呼吁政府有关部门:

第一,立即允许陈光诚的孩子上学,允许陈光诚到医院检查和治疗身体;

第二,立即允许民间机构和普通公民自由探望陈光诚及其家人;

第三,立即还陈光诚及其家人的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作为自由的中国公民,陈光诚及其家人有权利自由进出家门、外出旅行,不受跟踪和监视。

公民(公盟)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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