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盟: 陳光誠事件是一場基本良心運動

【新唐人2011年11月12日訊】11月12日,北京維權組織「北京公盟」就陳光誠事件發表聲明,「北京公盟」表示,正在興起的“自由光誠”公民運動,不是網民吃飽了撐的,不是西方敵對勢力無事生非,而是一場基本良心運動。

「北京公盟」指出,陳光誠所做的,不過是幫助弱勢村民維護正義從而得罪了地方政府,但卻遭受了長達六年的非人道待遇,隨之而來的非法拘禁、誣告陷害甚至公開搶劫持續長達六年。

「北京公盟」譴責說,一个盲人被如此持续地、有组织地残忍虐待,这种行为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突破了人类心理承受的底线,越来越多的普通公民介入表明,陈光诚事件不是所谓阶级斗争问题,而是一个基本良心问题。

「北京公盟」的這份名為《尊重法治和人權是唯一出路——公盟關於陳光誠事件的聲明》的文章,原文發表在《法律博客》網站,但很快就被刪除。

下面就是這份聲明的原文:

尊重法治和人權是唯一出路——公盟關於陳光誠事件的聲明

盲人陳光誠自學法律維護村民權益得罪地方政府,2005年8月以後和妻子袁偉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006年8月被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和“故意毀壞財物”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2010年9月出獄後和妻子一起繼續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並失去與外界的一切聯繫,小女兒也因為父母失去自由無法上學。陳光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間曾多次被看守毆打,至今身體狀況無人知曉。自2005年10月以來,先後上百位公民自發前往探望,多數遭毆打和搶劫。陳光誠事件已經成為中國人權狀況的標誌性事件,如果再不妥善處理,將嚴重危及中國的國家形象。

陳光誠事件發展到今天,政府有關決策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陳光誠1971年11月12日出生於山東省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5個月大時高燒致雙目受到傷害,5歲以後完全失明,18歲開始上盲人學校,2001年畢業于南京中醫藥大學。上學期間他自學法律,為村民維權。1996年,陳光誠利用寒假代表村民到北京上訪,取消了不合理的稅費。1998年陳光誠再一次到北京上訪,終結了加重村民負擔的“兩田制”。2000年他通過徵集村民簽名和訴訟迫使一家污染家鄉河水的造紙廠停產治理。大學畢業後他申請了英國聯邦基金的扶貧資金,為村裡修了深水井。到2003年,陳光誠已經是附近鄉村著名的“陳律師”,常有人求助,當年他入選美國“國際訪問者計畫”,到美國考察殘疾人福利機構,他被政府評為臨沂市“十大新聞人物”。

2004 年3月,陳光誠幫助300多名村民聯名要求罷免財務帳目不清的村委會,因此受到人身威脅。2005年春季,因計劃生育工作排名全省倒數第一,臨沂市發動了一場“計劃生育運動”,他們採取“連坐”、“辦學習班”等方式抓捕關押毆打了很多無辜村民,用棍棒迫使婦女做俯臥撐,迫使60多歲的親兄妹互相毆打對方的臉,蒼山縣有的村民甚至被毆打致死。陳光誠為維護村民權益,到北京尋求幫助,滕彪、郭玉閃等先後前去調查並公佈違法事實。2005年9月6日,正在北京尋求媒體幫助的陳光誠被沂南縣政府雇傭人員從北京劫持回沂南,從此失去人身自由。數十個政府雇傭人員日夜圍堵在陳光誠家四周以及通往東師古村的各個路口,切斷了陳光誠家的電話和網路,在他家安裝了手機遮罩儀。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和他們出生幾個月的女兒也失去了人身自由。

2005年10月4日,許志永和李方平律師去東師古村探望陳光誠,在村口被看守圍困並被強行帶離村莊,在與政府有關人員交涉中,他們表達了願意作為調解人化解矛盾的願望,希望政府能給陳光誠自由,但是政府方面沒有任何答覆。他們當天再次去探望陳光誠,在村口被毆打。

2006年2月6日,村民陳華因不滿看守的遮陽傘擋住自家出口,被毆打,村民憤怒之下群起砸壞一輛警車的玻璃。混亂中,陳光誠沖出包圍躲到村民陳光雨家,但看守很快就把手機遮罩儀搬到了陳光雨家。 3 月11日,看守們突然在路上攔住陳光雨毆打。陳光誠在村民的幫助下沖出院子來到公路邊要去縣城找領導說理,看守們把陳光誠攔截在公路上,阻止了公路車輛通行。這天陳光誠被員警帶走,6月11日,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接到沂南縣公安局的刑事拘留通知書,警方依據上述事實認為陳光誠觸犯了故意毀壞財物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兩個罪名。7月19日開庭前一天,辯護人被誣陷為小偷並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8月陳光誠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

2010年9月9日陳光誠刑滿釋放,但是他的家立即成了新的監獄,重新安裝了信號遮罩儀,數十人日夜看守,他和妻子都失去人身自由,孩子不能上學。2011年2月,有朋友悄悄把陳光誠的錄影帶出,向外界呼籲幫助,因此陳光誠在自己家裡被野蠻毆打。

自2011年1月以來,先後有網友珍珠、劉沙沙、王雪臻、妙決、劉勇、王小山、慕容雪村、劉萍、李建軍、李宇等上百人去探望陳光誠,沒有一個人能夠見到,反而網友們幾乎都遭到有組織的毆打和搶劫。

六年來,陳光誠事件從最初的地方政府野蠻執法發展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誣陷入獄進而發展到公開搶劫,置基本人權和法治尊嚴於不顧,已經不是地方問題,而是涉及中國人權的標誌性事件。有關部門沿用階級鬥爭的敵對思維看待公民維權,把陳光誠入選美國“國際訪問學者計畫”、申請到英聯邦扶貧基金、獲得菲律賓政府頒發的拉格塞塞人權獎以及美國時代週刊評選的2006年全球最具影響力100人,當成“敵對勢力”的證據,按照此邏輯,中國引進外資、國家計生委獲得福特基金會資助、溫總理當年也入選“時代100人”,這些都是敵對勢力了?有關部門總以為是少數敵對分子在挑戰政府權威,越來越多的普通公民介入表明,陳光誠事件不是所謂階級鬥爭問題,而是一個基本良心問題。非法拘禁、誣告陷害甚至公開搶劫持續長達六年,每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會問,中國有人權嗎,一個盲人都被如此持續地有組織地殘忍虐待?中國是個法治國家嗎,為什麼公開的持續的搶劫而警方無動於衷甚至直接參與?

陳光誠所做的不過是幫助弱勢村民維護正義從而得罪了地方政府,但卻遭受了長達六年的非人道待遇,這種行為在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都突破了人類心理承受底線。正在興起的“自由光誠”公民運動,不是線民吃飽了撐的,不是西方敵對勢力無事生非,而是一場基本良心運動。

我們認為,陳光誠沒有犯罪,強加在他身上的“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都是毫無法律根據的判決。刑滿出獄後毫無理由的繼續長時期實行嚴厲的人身控制和監禁,是破壞法治、踐踏人權的犯罪行徑,政府有關負責人及被雇用的看守在公然犯罪。看守法拘禁陳光誠、非法侵入陳光誠住宅已經構成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毆打網友的看守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搶劫網友的看守已構成搶劫罪,不作為的沂南警方有關負責人已構成瀆職罪。

陳光誠事件本應妥善解決,給一個盲人應該更多的關懷而不是一再殘忍地傷害,2005年我們曾經努力過,今天我們仍在努力。直到今天,只要有關政府部門秉承法治和基本人道精神,善待光誠,相信事情一定能得到妥善解決。對陳光誠長時間持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已經對中國的法治和人權國際形象造成嚴重損害,作為光誠案的法律援助機構,出於對光誠個人健康的考慮,出於對國家和社會的責任,我們強烈要求立即制止目前針對陳光誠一家的種種違法犯罪行為,並呼籲政府有關部門:

第一,立即允許陳光誠的孩子上學,允許陳光誠到醫院檢查和治療身體;

第二,立即允許民間機構和普通公民自由探望陳光誠及其家人;

第三,立即還陳光誠及其家人的人身自由和通訊自由,作為自由的中國公民,陳光誠及其家人有權利自由進出家門、外出旅行,不受跟蹤和監視。

公民(公盟)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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