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6日讯】经过大半天的辩论,加拿大多伦多市议会今天(10月25日,周二)最终以38票赞成,4票反对的压倒性多数,投票通过了备受关注的禁止鲨鱼翅议案。半年之后,如果在多伦多出售和消费鱼翅,将会招来罚款。来看记者朱峰的报导。
加拿大多伦多市议会今天以38票对4票压倒性绝大多数通过了禁鱼翅的城市附例。
这项附例由市议员John Parker, Glenn De Baeremaeker and 黄惠文提出。
在多伦多市拥有、出售、消费和交易鱼翅或鱼翅产品都是非法行为,宽限期为半年,这以后如被发现违法第一次将被罚5000元,第二次25000元,第三次10万元。
四位投反对票的就有福特市长。
多伦多市长福特:“我不认为市议会有权决定任何一个族裔应当或不应当吃什么。”
今天的投票过程,支持和反对禁鱼翅的双方都全程出席。支持方认为,把鲨鱼的鱼翅割下将活鲨鱼扔到海里,非常不人道。
迄今北美已有加州、安省Brantford,Oakville, 密西沙加都陆续通过了鱼翅禁令,作为北美第五大城市的多伦多,这次通过禁鱼翅附例也会对影响其他城市。
多伦多市议员黄惠文:“我们被全国所注视,多伦多的方向将是加拿大的方向。”
而华商会代表的多伦多华商则认为,吃鱼翅是中国人的权利,鱼翅的来源也并非都是非法的捕杀。 并且这个附例的惩罚太重。
华商会征集的6000个签名已经提交联邦,而支持禁令者更征集了16000个签名。
加拿大最大的城市也是华人聚居最集中的城市多伦多华人餐馆林立,在这里禁鱼翅显然对华人餐馆业者带来不小的影响,多伦多华商会行政总监赵林绮华表示,他们不排除对市府进行法律起诉的可能,而安省华商餐馆会也表示,他们会继续游说市议员重新对这个附例投票。
新唐人记者朱峰多伦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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