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6日訊】經過大半天的辯論,加拿大多倫多市議會今天(10月25日,週二)最終以38票贊成,4票反對的壓倒性多數,投票通過了備受關注的禁止鯊魚翅議案。半年之後,如果在多倫多出售和消費魚翅,將會招來罰款。來看記者朱峰的報導。
加拿大多倫多市議會今天以38票對4票壓倒性絕大多數通過了禁魚翅的城市附例。
這項附例由市議員John Parker, Glenn De Baeremaeker and 黃惠文提出。
在多倫多市擁有、出售、消費和交易魚翅或魚翅產品都是非法行為,寬限期為半年,這以後如被發現違法第一次將被罰5000元,第二次25000元,第三次10萬元。
四位投反對票的就有福特市長。
多倫多市长福特:“我不認為市議會有權決定任何一個族裔應當或不應當吃甚麼。”
今天的投票過程,支持和反對禁魚翅的雙方都全程出席。支持方認為,把鯊魚的魚翅割下將活鯊魚扔到海裡,非常不人道。
迄今北美已有加州、安省Brantford,Oakville, 密西沙加都陸續通過了魚翅禁令,作為北美第五大城市的多倫多,這次通過禁魚翅附例也會對影響其他城市。
多倫多市議員黃惠文:“我們被全國所注視,多倫多的方向將是加拿大的方向。”
而華商會代表的多倫多華商則認為,吃魚翅是中國人的權利,魚翅的來源也並非都是非法的捕殺。 並且這個附例的懲罰太重。
華商會徵集的6000個簽名已經提交聯邦,而支持禁令者更徵集了16000個簽名。
加拿大最大的城市也是華人聚居最集中的城市多倫多華人餐館林立,在這裡禁魚翅顯然對華人餐館業者帶來不小的影響,多倫多華商會行政總監趙林绮华表示,他們不排除對市府進行法律起訴的可能,而安省華商餐館會也表示,他們會繼續遊說市議員重新對這個附例投票。
新唐人記者朱峰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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