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漏油事故民间公益诉讼受阻

【新唐人2011年9月24日讯】中国渤海漏油事故,康菲公司虽面临来自国家海洋局、环保公益组织、受害渔民提起的相关诉讼,但至今没有任何进展。大陆学者指出,在中国,个人或环保组织提出的环境公益诉讼被受理的可能性很小。

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在漏油事故发生两个月后,8月9日,提起公益诉讼,至今未被法院受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肖建国表示,对于社会团体尤其是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决策者倾向于采取较为审慎的态度。

肖建国:“《民诉法》108条是规定了,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话你是不能提起这样的民事诉讼的,对原告资格的限制呢,实际上就等于说排除环境公益诉讼,我们《民诉法》呢规定比较滞后。”

据报导,中国一些地方法院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形势不容乐观,昆明、贵阳、无锡三市自推行环境公益诉讼试点两年多来,审理过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子加在一起,不到10起。

肖建国: “我理解,只要是以维护环境公益为主的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还是应该得到肯定的。这种漏油事件,渤海海域遭受那么大的面积的损害,导致海水水质严重降低,生态遭受到那么大严重的破坏,所引起的这样一种公众影响,这种情况的话他必须有个交代。”

据报导,蓬莱19-3油田B、C平台,今年6月份起持续漏油。据海洋局公布的数字,渤海海域受污染面积超过5500平方公里,劣质海水面积超过870平方公里,附近最高石油浓度超标86倍,漏油总量达6万吨以上,为中国罕见漏油事件。

新唐人记者熊斌、特约记者王倩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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