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24日訊】中國渤海灣漏油事故,康菲公司雖面臨來自國家海洋局、環保公益組織、受害漁民提起的相關訴訟,但至今沒有任何進展。大陸學者指出,在中國,個人或環保組織提出的環境公益訴訟被受理的可能性很小。
北京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方義,在漏油事故發生兩個月後,8月9日,提起公益訴訟,至今未被法院受理。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肖建國表示,對於社會團體尤其是公民個人提起公益訴訟,決策者傾向於採取較為審慎的態度。
肖建國:「《民訴法》108條是規定了,沒有直接利害關係的話你是不能提起這樣的民事訴訟的,對原告資格的限制呢,實際上就等於說排除環境公益訴訟,我們《民訴法》呢規定比較滯後。」
據報導,中國一些地方法院審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形勢不容樂觀,昆明、貴陽、無錫三市自推行環境公益訴訟試點兩年多來,審理過的環境公益訴訟案子加在一起,不到10起。
肖建國: 「我理解,只要是以維護環境公益為主的團體,提起公益訴訟的資格還是應該得到肯定的。這種漏油事件,渤海海域遭受那麼大的面積的損害,導致海水水質嚴重降低,生態遭受到那麼大嚴重的破壞,所引起的這樣一種公眾影響,這種情況的話他必須有個交代。」
據報導,蓬萊19-3油田B、C平臺,今年6月份起持續漏油。據海洋局公布的數字,渤海海域受污染面積超過5500平方公里,劣質海水面積超過870平方公里,附近最高石油濃度超標86倍,漏油總量達6萬噸以上,為中國罕見漏油事件。
新唐人記者熊斌、特約記者王倩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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