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2日电)香港无线电亲台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等3人年前被当局依贪污罪起诉,但法院今天裁定各人无罪,当庭释放。
陈志云与其前任助手丛培崑和无线另1名前主管陈永孙于去年3月被廉政公署调查,怀疑他们在参与商业活动时利用职权进行贪污和欺诈。
陈志云等人共被控告5项罪名,其中1项指陈志云隐瞒无线,安排无线艺人免费出席商业宣传活动,却私下收取赞助商的费用。
区域法院法官裁定,陈志云等人的5项罪名不成立,并批评无线对艺人参与某些活动是否收费,没有明确政策。
法官指出,既然公司没有既定政策,罪名就不成立。
法院宣判后,无线发表声明,表示尊重有关裁决,并强调公司的运作如常,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无线为本地两大免费电视之一,陈志云被当局起诉的案件,年来一直是本地影艺界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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