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 1日电)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今天公布市售太阳眼镜抽测结果,在购样的20件太阳眼镜中,“品质项目”全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仅有 1件是镜片材质标示不符规定。
标检局从眼镜行及网路购物等,购样20件价格从新台币250元至3300元不等的太阳眼镜,依照国家标准CNS15067“太阳眼镜”进行“穿透率、镜片度数、滤镜最低强度、完整太阳眼镜一般结构检查、完整太阳眼镜力学要求最低强度、完整太阳眼镜引燃性”等6项品质测试,属偏光滤镜增做“偏光度及偏光平面角度”2项检验。
另外,标检局也对镜片进行材质鉴定,确认是否与标示相符,发现1件镜片材质为压克力树脂(PMMA),却标示聚碳酸酯(PC),该标示不符合规定产品,已要求业者限期改正,届期未改正者,将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标检局也提供民众选购及配戴太阳眼镜建议,包括选购有商品安全标章及标示完整的太阳眼镜;除外观及配戴舒适性外,应注意配戴用途,如开车时勿配戴不适于驾驶及道路使用的太阳眼镜,才能确保行车安全。
此外,镜片颜色选择红、蓝或紫色者,要格外留意交通号志灯变化,才不会误判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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