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 1日電)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公布市售太陽眼鏡抽測結果,在購樣的20件太陽眼鏡中,「品質項目」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僅有 1件是鏡片材質標示不符規定。
標檢局從眼鏡行及網路購物等,購樣20件價格從新台幣250元至3300元不等的太陽眼鏡,依照國家標準CNS15067「太陽眼鏡」進行「穿透率、鏡片度數、濾鏡最低強度、完整太陽眼鏡一般結構檢查、完整太陽眼鏡力學要求最低強度、完整太陽眼鏡引燃性」等6項品質測試,屬偏光濾鏡增做「偏光度及偏光平面角度」2項檢驗。
另外,標檢局也對鏡片進行材質鑑定,確認是否與標示相符,發現1件鏡片材質為壓克力樹脂(PMMA),卻標示聚碳酸酯(PC),該標示不符合規定產品,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檢局也提供民眾選購及配戴太陽眼鏡建議,包括選購有商品安全標章及標示完整的太陽眼鏡;除外觀及配戴舒適性外,應注意配戴用途,如開車時勿配戴不適於駕駛及道路使用的太陽眼鏡,才能確保行車安全。
此外,鏡片顏色選擇紅、藍或紫色者,要格外留意交通號誌燈變化,才不會誤判燈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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