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干共谍探军情未遂 求刑一年半

【新唐人2011年8月9日讯】今年六月爆出的台商赖坤玠遭台办吸收为共谍一案,台湾高等法院今早二审宣判,认为赖坤玠虽然尚未将军机交付对岸,但刺探、行贿的行为已经构成外患等罪,从轻判他1年半的徒刑。

记者:“大陆台商赖坤玠,涉嫌被台办吸收,向台湾的高中同学,任职于飞弹部队的曹姓军官,收买爱国者飞弹的情报,不过最后刺探军情未遂,今天早上十点,高等法院将他求处一年半的徒刑。”

台湾高等法院审判发言人 陈晴教:“本院合议庭审理结果,认为被告赖坤玠的行为,构成刑法111条,搜集国防机密未遂,还有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违反国家安全法,以及涉嫌贪污治罪条例,对于违背职务的行为,行求贿赂,侦查审判中都坦承犯行,犯后态度也良好,合议庭审酌,检察官求刑一年六个月,因此本院合议庭,判处被告赖坤玠,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褫夺公权两年。”

据了解,赖坤玠受中共台办威胁利诱,去年返台多次和曹姓少校接触刺探,不过对方察觉并向上级呈报,检调和国安局因此展开调查,今年5月31日当赖坤玠交付1万6000美元、新台币11万3000元时,被当场逮捕。合议庭认定有潜逃之虞,仍将他收押,但解除禁见。

记者:“赖坤玠本人今天则没有出庭,不过在案情摘要方面,已经明确提到了他是受到中共国务院对台小组府主任吸收指使,至于他被捕时提到,有台湾国防将领遭对岸吸收一事,今天则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辉模、陈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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