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1日讯】“神韵”艺术团享誉海内外,被誉为“天下第一秀”。那麽在世界名流们的眼中神韵究竟是一场什么样的演出?而把法轮功修炼者当成最大敌人的中共流氓集团又是怎样对待“神韵”的呢?
明慧网七月九日有一篇综合报道神韵二零一一年全球巡回演出的文章:《艺术的奇迹 永恒的希望》。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引述了许多中外名流观神韵后的感触,我们看看神韵是怎样“震撼”中外名流的:
神韵带给维也纳国家歌剧院芭蕾舞俱乐部主席、舞蹈杂志出版商兼主编西路格女士心灵的震撼,她说:“神韵来自另外一个世界,我完全为之陶醉!如果观众是舞蹈行家,就能看出艺术家背后的付出,就会倍加珍惜这场演出。作为舞蹈专家,我非常欣赏神韵的编舞和舞蹈技术,看他们如何演绎五千年的文化,我认识到了舞蹈的一个全新层面。”
西路格女士是舞蹈行家,对神韵演出认识的很深,也很全面。她对神韵的推崇是神韵提高了她对舞蹈认识的一个全新层面,这个评价极高。
萨尔先生是美国著名矫正教育家,长期为CNN、ABC电视和华尔街时报做教育顾问。第二度观看神韵的他仍震撼不已:“神韵所展现的,不仅仅限于中国的历史与未来,而是这个世界以至更大的存在。神韵不仅是中国的发言人,也已成为整个世界的代言人。她跨越一切界限和障碍,使每个人都能理解和接受她,当你离开剧场之后,心灵中会永驻着那种震撼与感动。
萨尔先生作为矫正教育家,神韵带给他的震撼也令人震撼。他把神韵当成我们这个世界的代言人,这样的颂扬可谓空前。
外国人看神韵有这样的感慨,那麽我们中国人呢,我们华人的精英名流看神韵的感慨可能更强烈。
中国基督徒民主党发言人陆东在看过神韵林肯中心的首场演出后,又观看了最后一场的演出。他说:“看第一场的时候,你会被那恢宏的气势、绚丽的色彩、美妙的音乐和优雅的舞蹈所感染,为她艺术之美所陶醉,被其气势所震撼。第二次再看,感受又有不同。就象林肯中心的喷泉,第一次看到了喷泉好看的外表,第二次则看到了泉眼——神韵的精神内涵,神韵有神的源头力量。神韵所点出的是你的人生,要从滚滚红尘中觉醒、复活。所有的人都应该来看神韵,而且看两遍、三遍。”
作为基督徒的陆东,是有自己的信仰的,可是他竟然也对神韵如此看好,这说明神韵跨越了信仰,被不同信仰的人所接受。
化名李缘来美探亲的中国文化部门官员观神韵后感动不已,她说:“太震撼了!我一直在压制自己激动的情绪,克制泪水的流出。每个节目都在讲述中国的文化和历史,讲述中华民族的优秀和美好。每一个故事、每一段历史、每一个舞蹈、每一段音乐都让我激动不已。我相信神韵将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在世界人们心目中的典范。我期待在中国再见神韵!”
李缘为什么要用化名接受记者的采访?因为作为中国文化部门的官员,要是不用化名接受记者采访,回国后肯定会遇到麻烦的。这一点不但中国人明白,连外国人都理解。
中外名流对神韵如此颂扬,那麽中共对神韵是一种什么态度呢?广东省汕头市的一场非法庭审把中共的态度完整地展现了出来。
二零一一年六月三日,汕头市龙湖区法院对汕头市法轮功学员蔡悦婵、蔡玉嫦进行非法开庭。蔡悦婵与蔡玉嫦女士被非法庭审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二位女士向他人赠送了一张神韵演出的《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后被此人恶意举报所致。
公诉人一口咬定神韵光盘就是罪证,幷以其中的一个舞蹈节目《震撼》来证明,幷且在法庭上现场播放。
在法庭上播放神韵晚会的节目,这在中国的法庭上可以说是首次。在其它地方类似的非法庭审中,无论法轮功学员如何阐明神韵弘扬的是中华传统文化,不能作为迫害的罪证,可是法官与公诉人从来不敢在法庭上播放。因为他们知道,这神韵的演出确实完美无缺,何况在中国幷没有将传播艺术品当成罪证的法律依据!可是中共上层指示,说神韵光盘就是罪证。
当然,汕头的这家法院为何敢在法庭上播放神韵的节目?其用意也是一目了然,哪管你节目好不好?就是要借此“栽赃”法轮功学员。那麽《震撼》是一个什么样的节目呢?它真的能作为法轮功学员的罪证吗?
《震撼》讲述的是一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遭毒打的事。在广场上,三位中共恶警对他大打出手,不但把他手腕打折,还将他的腿打成重伤。但是狱中的他仍然坚持炼功。因为他对法轮功的坚信,神佛出手相救,将他的伤病完全治愈。当恶警再次行凶时,这位法轮功学员得到了神佛的救助,行恶的警察不但未能得逞,还遭到了报应。
这个舞蹈在海外屡次演出时,观众都报以热烈的鼓掌。为法轮功学员的坚毅,也为神佛的慈悲与威严,当然也为作恶者得到应有的恶报而鼓掌。这个节目向世人传达了善恶各有所报的宇宙法则,属于传统文化的内涵。演出中恶警施暴时,天幕上电闪雷鸣,乌云翻滚;神佛出现时,瑞彩满天,场面祥和,气象万千,特别是法轮功学员的坚毅,一举一动都扣人心弦。观众沉浸其中,无不为节目传达的内涵所赞叹。
可是这样一个在世界顶级艺术剧院得到所有观众持久喝彩与掌声的舞蹈,却在中共的法庭上被作为罪证,也太让人“震撼”了。
那麽,为什么这样一个精彩的艺术节目被当成了罪证?就是因为她揭示了中共的罪恶。可是这样的罪恶不是真实存在的吗?就如同这两位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她们仅仅是因为给了他人一张神韵演出的光盘就受到了如此不公的待遇,那天安门广场上的暴行,不是更为凶残吗?什么时候中国的法律规定不让揭露罪恶?揭露邪恶的目的就是为了制止罪恶,做的是有益于公众的好事。这样的打压不就是在继续既往的罪恶吗?这样的罪恶非常令人震撼。
更令世人震撼的应是中共的法庭上竟然找出了如此精彩的节目作为证据,幷且在法庭上播放。中共法庭上播放《震撼》栽赃好人的本身就是一场非常令人“震撼”的丑剧!
究竟是中外名流们的欣赏眼光出现了问题,还是中共本身的问题?结论已经非常明确了。
文章来源:作者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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