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1日訊】「神韵」藝術團享譽海內外,被譽爲「天下第一秀」。那麽在世界名流們的眼中神韵究竟是一場什麽樣的演出?而把法輪功修煉者當成最大敵人的中共流氓集團又是怎樣對待「神韵」的呢?
明慧網七月九日有一篇綜合報道神韵二零一一年全球巡迴演出的文章:《藝術的奇迹 永恒的希望》。在這篇文章中,作者引述了許多中外名流觀神韵後的感觸,我們看看神韵是怎樣「震撼」中外名流的:
神韵帶給維也納國家歌劇院芭蕾舞俱樂部主席、舞蹈雜志出版商兼主編西路格女士心靈的震撼,她說:「神韵來自另外一個世界,我完全爲之陶醉!如果觀衆是舞蹈行家,就能看出藝術家背後的付出,就會倍加珍惜這場演出。作爲舞蹈專家,我非常欣賞神韵的編舞和舞蹈技術,看他們如何演繹五千年的文化,我認識到了舞蹈的一個全新層面。」
西路格女士是舞蹈行家,對神韵演出認識的很深,也很全面。她對神韵的推崇是神韵提高了她對舞蹈認識的一個全新層面,這個評價極高。
薩爾先生是美國著名矯正教育家,長期爲CNN、ABC電視和華爾街時報做教育顧問。第二度觀看神韵的他仍震撼不已:「神韵所展現的,不僅僅限于中國的歷史與未來,而是這個世界以至更大的存在。神韵不僅是中國的發言人,也已成爲整個世界的代言人。她跨越一切界限和障礙,使每個人都能理解和接受她,當你離開劇場之後,心靈中會永駐著那種震撼與感動。
薩爾先生作爲矯正教育家,神韵帶給他的震撼也令人震撼。他把神韵當成我們這個世界的代言人,這樣的頌揚可謂空前。
外國人看神韵有這樣的感慨,那麽我們中國人呢,我們華人的精英名流看神韵的感慨可能更强烈。
中國基督徒民主黨發言人陸東在看過神韵林肯中心的首場演出後,又觀看了最後一場的演出。他說:「看第一場的時候,你會被那恢宏的氣勢、絢麗的色彩、美妙的音樂和優雅的舞蹈所感染,爲她藝術之美所陶醉,被其氣勢所震撼。第二次再看,感受又有不同。就象林肯中心的噴泉,第一次看到了噴泉好看的外表,第二次則看到了泉眼——神韵的精神內涵,神韵有神的源頭力量。神韵所點出的是你的人生,要從滾滾紅塵中覺醒、復活。所有的人都應該來看神韵,而且看兩遍、三遍。」
作爲基督徒的陸東,是有自己的信仰的,可是他竟然也對神韵如此看好,這說明神韵跨越了信仰,被不同信仰的人所接受。
化名李緣來美探親的中國文化部門官員觀神韵後感動不已,她說:「太震撼了!我一直在壓制自己激動的情緒,克制泪水的流出。每個節目都在講述中國的文化和歷史,講述中華民族的優秀和美好。每一個故事、每一段歷史、每一個舞蹈、每一段音樂都讓我激動不已。我相信神韵將成爲中國傳統文化在世界人們心目中的典範。我期待在中國再見神韵!」
李緣爲什麽要用化名接受記者的采訪?因爲作爲中國文化部門的官員,要是不用化名接受記者采訪,回國後肯定會遇到麻煩的。這一點不但中國人明白,連外國人都理解。
中外名流對神韵如此頌揚,那麽中共對神韵是一種什麽態度呢?廣東省汕頭市的一場非法庭審把中共的態度完整地展現了出來。
二零一一年六月三日,汕頭市龍湖區法院對汕頭市法輪功學員蔡悅嬋、蔡玉嫦進行非法開庭。蔡悅嬋與蔡玉嫦女士被非法庭審的原因,僅僅是因爲二位女士向他人贈送了一張神韵演出的《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盤,後被此人惡意舉報所致。
公訴人一口咬定神韵光盤就是罪證,幷以其中的一個舞蹈節目《震撼》來證明,幷且在法庭上現場播放。
在法庭上播放神韵晚會的節目,這在中國的法庭上可以說是首次。在其它地方類似的非法庭審中,無論法輪功學員如何闡明神韵弘揚的是中華傳統文化,不能作爲迫害的罪證,可是法官與公訴人從來不敢在法庭上播放。因爲他們知道,這神韵的演出確實完美無缺,何况在中國幷沒有將傳播藝術品當成罪證的法律依據!可是中共上層指示,說神韵光盤就是罪證。
當然,汕頭的這家法院爲何敢在法庭上播放神韵的節目?其用意也是一目了然,哪管你節目好不好?就是要借此「栽贓」法輪功學員。那麽《震撼》是一個什麽樣的節目呢?它真的能作爲法輪功學員的罪證嗎?
《震撼》講述的是一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遭毒打的事。在廣場上,三位中共惡警對他大打出手,不但把他手腕打折,還將他的腿打成重傷。但是獄中的他仍然堅持煉功。因爲他對法輪功的堅信,神佛出手相救,將他的傷病完全治愈。當惡警再次行凶時,這位法輪功學員得到了神佛的救助,行惡的警察不但未能得逞,還遭到了報應。
這個舞蹈在海外屢次演出時,觀衆都報以熱烈的鼓掌。爲法輪功學員的堅毅,也爲神佛的慈悲與威嚴,當然也爲作惡者得到應有的惡報而鼓掌。這個節目向世人傳達了善惡各有所報的宇宙法則,屬于傳統文化的內涵。演出中惡警施暴時,天幕上電閃雷鳴,烏雲翻滾;神佛出現時,瑞彩滿天,場面祥和,氣象萬千,特別是法輪功學員的堅毅,一舉一動都扣人心弦。觀衆沉浸其中,無不爲節目傳達的內涵所贊嘆。
可是這樣一個在世界頂級藝術劇院得到所有觀衆持久喝彩與掌聲的舞蹈,却在中共的法庭上被作爲罪證,也太讓人「震撼」了。
那麽,爲什麽這樣一個精彩的藝術節目被當成了罪證?就是因爲她揭示了中共的罪惡。可是這樣的罪惡不是真實存在的嗎?就如同這兩位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她們僅僅是因爲給了他人一張神韵演出的光盤就受到了如此不公的待遇,那天安門廣場上的暴行,不是更爲凶殘嗎?什麽時候中國的法律規定不讓揭露罪惡?揭露邪惡的目的就是爲了制止罪惡,做的是有益于公衆的好事。這樣的打壓不就是在繼續既往的罪惡嗎?這樣的罪惡非常令人震撼。
更令世人震撼的應是中共的法庭上竟然找出了如此精彩的節目作爲證據,幷且在法庭上播放。中共法庭上播放《震撼》栽贓好人的本身就是一場非常令人「震撼」的醜劇!
究竟是中外名流們的欣賞眼光出現了問題,還是中共本身的問題?結論已經非常明確了。
文章來源:作者本人提供。
(新唐人首發。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