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6日讯】(新唐人综合报导)富商曾伟,近日,因涉嫌向工银亚洲行贿的北京知名豪宅“棕榈泉”国际公寓开发商、裕汇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兼董事,保释后没有出席7月4日的审讯,被香港区域法院通缉。网络一度传出此曾伟是曾庆红之子,但未获证实,估计是同名。
据香港媒体报导,4日,曾伟涉嫌行贿一案,移至高于裁判法院的区域法院审讯,但曾伟未有出席。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沈小民遂发出通缉令,并公布了曾伟的照片。
香港廉政公署网站7月4日消息,香港区域法院4日签发手令,通缉去年10月被控行贿及洗黑钱的内地知名地产商曾伟。香港廉政公署称,曾伟因涉嫌贿赂工银亚洲职员430万港元和清洗230万港元犯罪收益被起诉,今日应出席审讯,但曾伟弃保潜逃,现发出通缉令缉拿曾伟归案。
香港廉政公署4日晚在网站上载曾伟相片,标注其身高约1.65米,中等身材。现年48岁的曾伟是香港裕汇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兼董事,也是内地棕榈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
“轰天雷”行动被拘捕
2010年10月5日,48岁的曾伟在香港廉政公署(ICAC)发起的一个代号"轰天雷"的行动中被捕。
据《财经网》报道:曾伟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后,两次被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获准保释,而这两次保释,均遭到香港廉政公署的反对。
今年48岁的曾伟因涉嫌向银行职员提供430万港元贿赂及清洗230万港元的犯罪收益,去年被廉政公署起诉。
曾伟被控四项罪名,其一就上述涉嫌行贿事件;其二,“涉嫌与陈宝奎串谋于同日处理上述二百三十万元款项,而明知该笔款项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也即俗称的“洗钱”;其三,涉嫌于2008年9月25日,以相同目的向陈宝奎提供一部手提电话;其四,涉嫌于2009年8月7日,向工银亚洲房地产及融资部前主管陈翊耀提供一笔200万元(约合257万美元)贿款,作为就曾伟及其公司向工银亚洲提出贷款申请时协助拟备放款建议书的报酬。
据悉,曾伟向此两人行贿的最初缘由是:2008年1月11日,瑞城国际有限公司用所持有的长青有限公司52%的股权为抵押担保,向工银亚洲贷款20亿元(约合2.57亿美元),以完成对旗下房地产项目,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亮马桥路48号的瑞城中心项目(现更名北京四季中心)的开发建设。
曾伟去年被捕后,已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多次接受聆讯。因案情严重,该案去年12月16日被转至高一级的区域法院审理。当时曾伟以家庭原因申请离开香港返回内地。而且曾伟的女儿在北京,需要接受手术,请求返回内地。
法官批准他以80万港元保释外出,可在去年12月19日至23日期间返回内地。
在案件转至区域法院审理当日,身着黑色西装、浅蓝色领带的曾伟表情凝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曾问其是否将聘请大律师进行无罪抗辩,曾伟回应指:“无可奉告”、“一切看结果”。
香港廉政公署指出,曾伟4日没有出庭应讯,因此暂委法官沈小民发出手令通缉其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