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曾偉涉嫌行賄棄保潛逃被香港通緝

【新唐人2011年7月6日訊】(新唐人綜合報導)富商曾偉,近日,因涉嫌向工銀亞洲行賄的北京知名豪宅「棕櫚泉」國際公寓開發商、裕彙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兼董事,保釋后沒有出席7月4日的審訊,被香港區域法院通緝。網絡一度傳出此曾偉是曾慶紅之子,但未獲證實,估計是同名。

據香港媒體報導,4日,曾偉涉嫌行賄一案,移至高於裁判法院的區域法院審訊,但曾偉未有出席。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沈小民遂發出通緝令,並公布了曾偉的照片。

香港廉政公署網站7月4日消息,香港區域法院4日簽發手令,通緝去年10月被控行賄及洗黑錢的內地知名地產商曾偉。香港廉政公署稱,曾偉因涉嫌賄賂工銀亞洲職員430萬港元和清洗230萬港元犯罪收益被起訴,今日應出席審訊,但曾偉棄保潛逃,現發出通緝令緝拿曾偉歸案。

香港廉政公署4日晚在網站上載曾偉相片,標注其身高約1.65米,中等身材。現年48歲的曾偉是香港裕匯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兼董事,也是內地棕櫚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總裁。

「轟天雷」行動被拘捕

2010年10月5日,48歲的曾偉在香港廉政公署(ICAC)發起的一個代號"轟天雷"的行動中被捕。

據《財經網》報道:曾偉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后,兩次被香港東區裁判法院獲准保釋,而這兩次保釋,均遭到香港廉政公署的反對。

今年48歲的曾偉因涉嫌向銀行職員提供430萬港元賄賂及清洗230萬港元的犯罪收益,去年被廉政公署起訴。

曾偉被控四項罪名,其一就上述涉嫌行賄事件;其二,「涉嫌與陳寶奎串謀于同日處理上述二百三十萬元款項,而明知該筆款項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也即俗稱的「洗錢」;其三,涉嫌於2008年9月25日,以相同目的向陳寶奎提供一部手提電話;其四,涉嫌於2009年8月7日,向工銀亞洲房地產及融資部前主管陳翊耀提供一筆200萬元(約合257萬美元)賄款,作為就曾偉及其公司向工銀亞洲提出貸款申請時協助擬備放款建議書的報酬。

據悉,曾偉向此兩人行賄的最初緣由是:2008年1月11日,瑞城國際有限公司用所持有的長青有限公司52%的股權為抵押擔保,向工銀亞洲貸款20億元(約合2.57億美元),以完成對旗下房地產項目,如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小亮馬橋路48號的瑞城中心項目(現更名北京四季中心)的開發建設。

曾偉去年被捕后,已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多次接受聆訊。因案情嚴重,該案去年12月16日被轉至高一級的區域法院審理。當時曾偉以家庭原因申請離開香港返回內地。而且曾偉的女兒在北京,需要接受手術,請求返回內地。

法官批準他以80萬港元保釋外出,可在去年12月19日至23日期間返回內地。

在案件轉至區域法院審理當日,身著黑色西裝、淺藍色領帶的曾偉表情凝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曾問其是否將聘請大律師進行無罪抗辯,曾偉回應指:「無可奉告」、「一切看結果」。

香港廉政公署指出,曾偉4日沒有出庭應訊,因此暫委法官沈小民發出手令通緝其歸案。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