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28日讯】活摘器官>描述了中国近年来在器官移植手术方面,形同活体超市的现象。引发医界伦理的讨论。有医师主张,应该立法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器官,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人权恶行的帮凶。台湾法轮功团体也呼吁政府、立法院和民众,不要再容许活摘器官的恶行继续发生。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 朱婉琪:“这本书的名字应该叫Never Again(永不再现)二次大战的时候有灭犹的事实,把人关在毒气室里面,在廿一世纪的中国大陆,竟然有这样子恐怖的邪恶相当于把人放在毒气室里,有什么两样?”
在活摘器官>书中记载,2006年到2007年,中国被处决的死刑犯数量减少53%,器官移植数量却没有相应减少。医师指出,台湾与中国由于血缘相近,移植配对成功概率大,因此台湾人赴大陆移植器官的市场需求大。 无形中助长了非法活摘的恶行。
台北荣民总医院 医师 郭正典:“今天的器官的需求就像是一个没有钱的人就跟一个没有钱的一样,请问,他如果有自由就医的权利,那一个人缺钱是不是就有到外国去自由抢钱的权利?没有嘛,是不是,没有钱你不能到处去抢人家,或者叫别人帮你抢,你抢钱就犯法,那为什么拿人家器官就没有犯法?我们应该要有器官来源不明罪,你的器官不能讲清楚来源的话,那就是罪,那里面是杀人罪。”
2006年总统府曾裁示结合陆委会、卫生署及法务部成立“人民赴中国接受器官移植关怀委员会”,但政党轮替后便无疾而终。台湾法轮功律师团发言人呼吁政府及立法院正视台湾人到中国器官移植可能衍生的健康及伦理问题。
台湾法轮功律师团发言人 朱婉琪:“立法院诸公们应该要责成我们的行政机关对于现行的法规应该做重新审视,而且在执行不力的地方应该要严格督导。”
朱婉琪强调,许多人可能真的不了解法轮功在中国受迫害的惨烈情况,华人社会的民众,透过阅读,对中共本质会有更清醒的认识,呼吁社会共同制止迫害。
新唐人亚太电视 陈进交 张明筑 台湾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