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倡訂器官來源不明罪 法輪功三呼籲

【新唐人2011年6月28日訊】活摘器官>描述了中國近年來在器官移植手術方面,形同活體超市的現象。引發醫界倫理的討論。有醫師主張,應該立法禁止使用來源不明的器官,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人權惡行的幫兇。台灣法輪功團體也呼籲政府、立法院和民眾,不要再容許活摘器官的惡行繼續發生。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 朱婉琪:「這本書的名字應該叫Never Again(永不再現)二次大戰的時候有滅猶的事實,把人關在毒氣室裡面,在廿一世紀的中國大陸,竟然有這樣子恐怖的邪惡相當於把人放在毒氣室裡,有甚麼兩樣?」

活摘器官>書中記載,2006年到2007年,中國被處決的死刑犯數量減少53%,器官移植數量卻沒有相應減少。醫師指出,台灣與中國由於血緣相近,移植配對成功機率大,因此台灣人赴大陸移植器官的市場需求大。 無形中助長了非法活摘的惡行。

臺北榮民總醫院 醫師 郭正典:「今天的器官的需求就像是一個沒有錢的人就跟一個沒有錢的一樣,請問,他如果有自由就醫的權利,那一個人缺錢是不是就有到外國去自由搶錢的權利?沒有嘛,是不是,沒有錢你不能到處去搶人家,或者叫別人幫你搶,你搶錢就犯法,那為甚麼拿人家器官就沒有犯法?我們應該要有器官來源不明罪,你的器官不能講清楚來源的話,那就是罪,那裏面是殺人罪。」

2006年總統府曾裁示結合陸委會、衛生署及法務部成立「人民赴中國接受器官移植關懷委員會」,但政黨輪替後便無疾而終。台灣法輪功律師團發言人呼籲政府及立法院正視台灣人到中國器官移植可能衍生的健康及倫理問題。

台灣法輪功律師團發言人 朱婉琪:「立法院諸公們應該要責成我們的行政機關對於現行的法規應該做重新審視,而且在執行不力的地方應該要嚴格督導。」

朱婉琪強調,許多人可能真的不了解法輪功在中國受迫害的慘烈情況,華人社會的民眾,透過閱讀,對中共本質會有更清醒的認識,呼籲社會共同制止迫害。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張明筑 台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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