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3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徐卉、林长顺台北8日电)北市1名拥有硕士学历陈姓女高中教师,民国99年2月间,企图将高铁爱心车票变卖,牟利新台币1490元,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拘役20天,可易科罚金,并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陈女购买的高铁爱心车票,每张票价745元、20分钟后发车,因来不及退票,就以家人临时有事为由,欲以每张1490元的普通票价转售2张爱心车票给庄女。
依照高铁购票说明,使用爱心票需持有身心障碍手册,因此庄女发现是爱心车票后,向陈女表示自己不能使用这2张车票;此时陈女居然谎称已经补足全票差额,并出示购票证明单,使庄女以2980元买下2张爱心车票。
依据判决书,庄女直到搭上高铁,向列车服务人员查询后,发现仍需补足全票差额,才得知自己受骗,愤而报警处理,并将车票及购票证明等物件做为证据。
法院判决结果,陈女被处拘役20天,可易科罚金4万元,而陈女犯后坦承犯行且态度良好,已汇款赔偿庄女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因此法院宣告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10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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