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3月8日訊】(中央社記者徐卉、林長順台北8日電)北市1名擁有碩士學歷陳姓女高中教師,民國99年2月間,企圖將高鐵愛心車票變賣,牟利新台幣1490元,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陳女購買的高鐵愛心車票,每張票價745元、20分鐘後發車,因來不及退票,就以家人臨時有事為由,欲以每張1490元的普通票價轉售2張愛心車票給莊女。
依照高鐵購票說明,使用愛心票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因此莊女發現是愛心車票後,向陳女表示自己不能使用這2張車票;此時陳女居然謊稱已經補足全票差額,並出示購票證明單,使莊女以2980元買下2張愛心車票。
依據判決書,莊女直到搭上高鐵,向列車服務人員查詢後,發現仍需補足全票差額,才得知自己受騙,憤而報警處理,並將車票及購票證明等物件做為證據。
法院判決結果,陳女被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而陳女犯後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已匯款賠償莊女損失,雙方達成和解,因此法院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10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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