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最高法院为涉案百亿诈骗高官保驾

【新唐人2011年1月3日讯】最高法院为涉案百亿诈骗高官保驾

我的父亲程在熔是中国第一条220千伏高压输电自主要设计者,第一个电力设计院创建者之一,原中央国企东北电力设计院高级工程师,他在职期间有多部理论专著和多项技术发明,其成果至今仍被使用,可以说他是为国家的电力建设作出特殊贡献的人,但所得到的待遇极为不公,由于被“错划”为右派“,甚至连一个普通人应有的尊重都没有得到。他于 1986年退休,退休后在家自行从事软件的开发,直至2006年病逝从未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建立过任何劳动关系。他于 1991年,1997年,2003年分别开发了三版高压铁塔设计软件。根据有关法律(“著作权”,“计算机软甲保护条例”)规定,他应无可争议是这三板软件的法定著作权人。

然而,由于东北电力设计院现任主管副院长谷仁川等人“以帮评审”,“帮卖软件”使用非法合同等一列欺诈手段对他进行欺诈,非法行驶他所开发软件著作权,导致从 1991年至2006年15年时间里全国使用软件累计总收益100多亿元,而他本人却只得到不足50万元,全国所有国企和私企用户至今一直使用的全部都是盗版软件,可以说这是一起单位和个人诈骗和侵犯知识产权侵权大要案。案件的主要责任人许金明,谷仁川为正,副厅级高官。

2006年2月10日我父亲程在熔因开发软件劳累过度而病逝,之后我与这东北电力设计院协商依法要求给予软件使用收益,院长许金明始终躲着不见,于是又与主管副院长谷仁川交涉,而这个重案在身的诈骗和侵犯知识产权的惯要犯谷仁川却趾高气扬粗暴地说:“不给,愿意上那告上那儿告去。”

2006年4月19日,我带着满腔的愤怒,开始用法律来维权,由于当时受法律知识和证据的局限只向长春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东北电力设计院,主要诉求:1,要求支付受用收益500万元,并同时提出依法对他们财务进行司法审计的请求。2,要求保护署名权,依法赔礼道歉。结果在由庭长赵经家亲自作审判长又做办案人的情况下枉法裁判,把依法归属于我父亲程在熔享有的著作权以“职务作品”为由故意错判给了被告,驳回了我的全部合法诉求。

接着,我又上诉至吉林省高级法院,在主管副院长刘承祥的亲自过问和指挥下,换个名又以“法人作品”为由维持了一审的枉法裁判。

2007年8月,我又向最高法院申诉,在申诉过程中因上全国人大上访被非法关压两天。经多次上访,2008年4月最高法院终于受理了此案。然而,面对一,二审非常明显的枉法裁判,最高法院并不是依法裁判来纠正错误,而是官官相护,先利用欺骗的方式非法调解,但遭我拒绝未果。最后最高法院用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定,谎称我父亲退休后开发软件时与被告立了劳动关系,以子虚乌有的事实为由裁定我父亲退休后开发软件行为为职务行为,著作权再次故意错误裁定给了东北电力设计院,维持一,二审判决,驳回了我的再审申请。

就这样这个对知识产权诈骗和侵犯犯罪高达15年涉案100亿元的单位由于法院的枉法裁判摇身一边却成了权利人,给今后的继续犯罪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而诈骗和侵犯知识产权的罪犯许金明,谷仁川等人,也由于法院的枉法裁判,摇身一变成为法定知识产权的享有者。它导致了我父亲生前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合法财产权和去世后 50年财产权也被被以法律的名义彻底非法剥夺,而使已经作案高达15年之久涉案100亿元起领导和指挥作用惯要犯谷仁川由于著作权归属的故意错判,无法向司法机关对其进行犯罪的指控,至今仍让他逍遥法外。这个谷仁川可称为当今世界上最牛的无人可奈何的诈骗和侵犯知识产权罪犯。

而如此荒谬透顶的枉法裁判裁定书就公开世界上每个人都可看到的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上,只要输入当事人的名字,就可查到这个由枉法裁判作出的最高法院(2008)民申字第105号民是裁定书。这实际上是在明目张胆的保护,鼓励和重奖犯罪,这是披着法律的外衣,行的是暴力抢劫之实,奉行的完全是弱肉强食的逻辑,国家的法律已完全成了一纸空文。

今年5月末,我又特快专递寄出向最高法院提出再审申请。9月末又给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和纪检组去信,又在国内外网站上发文多次曝光,但至今没有得任何回应。从以上可以看出,最高法院的枉法裁判已到了令人发指的疯狂程度,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远远超过所有的黑社会犯罪集团,已是无法用腐败和黑暗来形容其罪恶。人们不仅要问中国的法院还有公信力吗?这个主宰着 13亿人生杀予夺大权的最高法院审判和裁判大权究竟掌握在什么人手里?那些被判刑的而关在监狱的罪犯真的有罪吗,那些被判死刑的犯人真的的该杀吗?你还敢相信“宪法”所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吗?

今年6月和7月我曾先后两次到全国人大上访,得到人大接待人员的答复是,何时有结果他们也不知道。只能等待,人大2007年取消了督办函制度,他们也无能为力。那么人们不禁要问,人大的监督作用体现在哪里?宪法赋予的这一权力是不是也成了一纸空文。中国政府曾向世界庄严的承诺的“保护知识产权”是真的吗?中国还有宪法和法律吗?

面对人大的无能为力,最高法院的枉法裁判和故意不作为行为,最近我抱着最后的一线希望向最高检察院提起刑事控告,指控对本案的审判长于晓白,主审法官马秀荣犯有徇私枉法罪和枉法裁判罪。到底结果如何,是不是又是不了了之?因此,我向媒体求助,希望社会各界对此案予以高度关注。看看此案后续将如何进展。

作者:程志远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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