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发生滥砍伐毁坏果林案(视频)

【新唐人2010年11月26日讯】谢国忠是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果鱼场果农,今年54岁。近日,谢国忠找到本工作室,反映了他家五年来流离失所的遭遇。



2001年11月12日和2002年2月4日,谢国忠两次与南郊马家榨村五组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该村21亩土地开展种植业和养植业,期限为20年。几年下来,谢国忠在这片承包地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功夫不负有心人,谢国忠的林场和果场迅速建立起来了。其中栽有千年红早熟油桃、杂交大红枣树、葡萄树等果树1740棵、速生白杨树380棵、枸杞树2万棵,林木果树合计22120棵,育速生白杨苗6000棵。果子成熟时,果园内一片生气盎然。2002年,谢国忠承包的这片地还被纳入了退耕还林的政策中,谢国忠获颁林权证。随后,谢国忠又在这片承包地里建起了三间平房居住,另还建了厨房、养鸡房、养猪房、厕所等。

谢国忠说,为这片果园,他先后投入了333755元。可是到了2006年6月,随州市技工学校在南郊马家榨村征地200亩,谢国忠正在盛产期的果园被划入了征地范围内。不久,马家榨村支书苏功义等人找谢国忠谈要求解除20年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赔偿谢国忠11.3万元。

谢国忠对这个赔偿标准表示不能接受,他说他前期投入就达三十多万元,果子还正处在盛产期,还有十余年的收获期。2006年7月24日下午6点,马家榨村副书记虞文超和该村居委会六组的人员来到谢国忠的果场,威逼谢国忠交出土地承包合同和林权证遭到谢拒绝时,这些人竟对谢国忠动手,将其头部打伤。

后来,谢国忠又多次拒绝了马家榨村要求其解除合同的要求。2007年9月4日下午2点,马家榨村委指使的一帮人员共几十人带着镰刀、斧子、锯子闯入谢国忠的果场滥砍滥筏,直至9月11日共砍掉果树450棵、已成村速生白杨树50棵、白杨幼树6000棵。9月12日,这帮人又对谢国忠在果园内建的住房、养鸡房、养猪房进行打、砸,还将屋内的电视机、电风扇等物品砸毁。同时,谢国忠房前还被人堆土堵门,不准其一家人进住。在长达9天的暴力实施阶段,造成谢家11岁小孩无法上学读书。

当时,谢国忠叫来了随州市电视台记者,结果记者在拍摄时被人用砖头打砸并抢走摄像机,而前来对毁坏的果木、物品进行登记的公证人员也被人打跑了。2007年9月20日下午,谢国忠被马家榨村委会和南郊办事处的人员通知到南郊办事处,可到那里后谢国忠又被带到了一家餐馆二楼隐密的客房内。在这里,谢国忠被逼着签字接受赔偿十三万元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谢国忠说期间有人竟威胁说:“你不签字就把你干掉”。在这种情况下,谢国忠被迫签署了这份协议。

2007年11月19日,谢国忠对马家榨社区居委会提起了民事诉讼,随州市曾都区法院8月15日上午开庭审理了此案后,认为该案涉嫌刑事犯罪,且原告已报警,即中止了审理。后在谢国忠的一再催促下,2009年3月和5月随州市公安局南郊派出所委托随州市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谢国忠的房屋和果木损失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为果木直接损失为4万多元、房屋损失为14万多元,合计损失186565.16元。2009年10月29日,随州市曾都区公安分局以“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为由,通知不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有了权威机构的评估报告,谢国忠的案子不仅民事部分至今未判,而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更是没有进展。顺便说一句,2006年马家榨社区居委会曾将谢国忠告上了法庭,指谢不按期交纳承包费、将土地转包他人,要求收回土地。当时,马家榨社区居委会的委托代理人竟是南郊办事处的官员吴福荣,案子的最终结果是马家榨社区居委会自动撤诉。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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