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隨州發生濫砍伐毀壞果林案(視頻)

【新唐人2010年11月26日訊】謝國忠是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南郊辦事處果魚場果農,今年54歲。近日,謝國忠找到本工作室,反映了他家五年來流離失所的遭遇。



2001年11月12日和2002年2月4日,謝國忠兩次與南郊馬家榨村五組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該村21畝土地開展種植業和養植業,期限為20年。幾年下來,謝國忠在這片承包地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功夫不負有心人,謝國忠的林場和果場迅速建立起來了。其中栽有千年紅早熟油桃、雜交大紅棗樹、葡萄樹等果樹1740棵、速生白楊樹380棵、枸杞樹2萬棵,林木果樹合計22120棵,育速生白楊苗6000棵。果子成熟時,果園內一片生氣盎然。2002年,謝國忠承包的這片地還被納入了退耕還林的政策中,謝國忠獲頒林權證。隨後,謝國忠又在這片承包地裡建起了三間平房居住,另還建了廚房、養雞房、養豬房、廁所等。

謝國忠說,為這片果園,他先後投入了333755元。可是到了2006年6月,隨州市技工學校在南郊馬家榨村征地200畝,謝國忠正在盛產期的果園被劃入了征地範圍內。不久,馬家榨村支書蘇功義等人找謝國忠談要求解除20年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賠償謝國忠11.3萬元。

謝國忠對這個賠償標準表示不能接受,他說他前期投入就達三十多萬元,果子還正處在盛產期,還有十餘年的收穫期。2006年7月24日下午6點,馬家榨村副書記虞文超和該村居委會六組的人員來到謝國忠的果場,威逼謝國忠交出土地承包合同和林權證遭到謝拒絕時,這些人竟對謝國忠動手,將其頭部打傷。

後來,謝國忠又多次拒絕了馬家榨村要求其解除合同的要求。2007年9月4日下午2點,馬家榨村委指使的一幫人員共幾十人帶着鐮刀、斧子、鋸子闖入謝國忠的果場濫砍濫筏,直至9月11日共砍掉果樹450棵、已成村速生白楊樹50棵、白楊幼樹6000棵。9月12日,這幫人又對謝國忠在果園內建的住房、養雞房、養豬房進行打、砸,還將屋內的電視機、電風扇等物品砸毀。同時,謝國忠房前還被人堆土堵門,不准其一家人進住。在長達9天的暴力實施階段,造成謝家11歲小孩無法上學讀書。

當時,謝國忠叫來了隨州市電視臺記者,結果記者在拍攝時被人用磚頭打砸並搶走攝像機,而前來對毀壞的果木、物品進行登記的公證人員也被人打跑了。2007年9月20日下午,謝國忠被馬家榨村委會和南郊辦事處的人員通知到南郊辦事處,可到那裏後謝國忠又被帶到了一家餐館二樓隱密的客房內。在這裡,謝國忠被逼着簽字接受賠償十三萬元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協議。謝國忠說期間有人竟威脅說:「你不簽字就把你幹掉」。在這種情況下,謝國忠被迫簽署了這份協議。

2007年11月19日,謝國忠對馬家榨社區居委會提起了民事訴訟,隨州市曾都區法院8月15日上午開庭審理了此案後,認為該案涉嫌刑事犯罪,且原告已報警,即中止了審理。後在謝國忠的一再催促下,2009年3月和5月隨州市公安局南郊派出所委託隨州市有資質的評估公司對謝國忠的房屋和果木損失進行了評估,評估結論為果木直接損失為4萬多元、房屋損失為14萬多元,合計損失186565.16元。2009年10月29日,隨州市曾都區公安分局以「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顯著輕微」為由,通知不追究刑事責任。

雖然有了權威機構的評估報告,謝國忠的案子不僅民事部份至今未判,而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更是沒有進展。順便說一句,2006年馬家榨社區居委會曾將謝國忠告上了法庭,指謝不按期交納承包費、將土地轉包他人,要求收回土地。當時,馬家榨社區居委會的委託代理人竟是南郊辦事處的官員吳福榮,案子的最終結果是馬家榨社區居委會自動撤訴。

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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