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0日电)梁女到1家酒店参加婚宴,因为大厅外的人行步道坡度太陡,不慎摔倒。台北地方法院判酒店应赔偿新台币39万多元,但审酌梁女忽视警语而摔伤,减半酒店赔偿为19万多元。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民国96年,担任某医学美容诊所药师兼总经理的梁姓女子,到台北晶华酒店参加婚宴,婚宴结束后,步出酒店大厅行经人行坡道时,因步道坡度太陡、路面石材甚滑,导致她不慎摔跤。
梁女摔跤后,紧急送往马偕医院,经诊断后发现左脚踝骨折,治疗期间脚踝需架骨钉、打石膏,靠拐杖、轮椅行动,之后还因伤口肿胀,长期久坐缺乏运动,导致身材变形、臀部皮肤发炎,让平日喜爱运动的她身心饱受打击。
梁女气得对酒店求偿230多万元,并委托建筑师与台北市土木技师公会鉴定,发现酒店大厅前方坡道违反建筑规定,坡度大于1/8,害她跌倒。
酒店坚称,人行坡道自从建造执照核发后,未曾改建,或遭主管机关处分,绝无违反建筑规定,且酒店在坡道上设有警示标语“人行坡道,小心跌倒”,经营20年来除原告外从来没有其他客人跌倒,否认酒店无善尽管理之责。
法官根据建筑规则,认定酒店坡面并未违规,但酒店未善尽管理义务、保护公共安全,造成行人跌倒,应负赔偿原告39万4257元。不过,法官审酌原告着正式服装参加婚宴,却不知小心行走、忽视警语而跌倒,判酒店只需负担一半责任,赔偿原告19万7129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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