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9日电)前总统陈水扁被控侵吞机密外交款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首次开庭,因检、辩双方均未提出调查新证据,全案订于12月21日进入实质审理。
特侦组去年12月以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利用并购案向国泰、元大两家金控索贿,起诉扁、珍贪污,台北地院本月5日一审判决陈水扁等人无罪。
陈水扁另遭控从民国89年8月至95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交出访机会,将外交部每次提供给元首的10万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台北地方法院今年6月8日一审判处扁无罪,但检方不服,提起上诉。
高院今天对机密外交款案首次开准备庭,但全案采不公开方式审理,庭讯约历时1小时结束。
据了解,陈水扁在庭中花了约40分钟向法官解说外交零用金用途。因检、辩双方未提出调查新证据,全案订于12月21日再开庭,并进入实质审理,不排除尽速辩论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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