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柱律师呼吁最高法院院长辞职被警告

【新唐人2010年10月1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综合报导)湖南省律师杨金柱9月29日在博客上发出文章,对重庆打黑案的嫌疑人樊奇杭死刑复核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的程序与裁定不满,不走法律程序,“草菅人命,制造冤案” ,并“敦请”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辞职。公开信在互联网上发布后,杨金柱律师受到了湖南省司法厅的巨大压力。

信中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最高院刑四庭樊奇杭案死刑复核合议庭是必须要“召见”律师的。樊奇杭被处决的消息,樊奇杭的(新唐人记者常春综合报导)朱明勇律师并不知情事先也未召见,质问执掌最高法院的王胜俊,“尽管你是政治家而不是法学家”,但“怎么毫无半点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怎么敢不走程序、不走过场。”

杨金柱称,将在10月8日起启动非暴力抗争活动,敦请王胜俊辞职。直至王胜俊主动辞职、全国人大撤销其职务或者王胜俊先生任职届满;或者中央成立专门调查委员会对樊奇杭死刑复核案进行调查之日;或杨金柱律师被关押、被失踪、被自杀等情形。

杨金柱又说,“如果杨金柱失踪或意外死亡,都是被失踪、被自杀。”如果杨金柱一旦“被关押、被失踪、被自杀”,他的遗书夫人或弟子在互联网上公布。

湖南省司法厅领导9月30日上午紧急召见通程律师所领导。要求,杨金柱从网上把公开信撤下,并且承诺10月8日不启动“非暴力抗争”,“尚可争取杨金柱、事务所、司法厅三方三赢之局面”。如果杨金柱“不撤文章、不作承诺”,司法厅下午四点后召开会议决定对杨金柱的处置办法。

在9月30日下午发布的回应文章中,杨金柱称,首先,写博客文章纯系个人行为,与通程所无关。在网上发表文章受宪法保护,他不同意从网上撤下文章。其次,为避免连累他所在的通程律师所近百名执业律师被连累,杨金柱决定退出通程所。

在此前“渭南书案”中,有关三门峡水库移民史的报告文学《大迁徙》被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定性为“非法出版物”,作者谢朝平曾被渭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而舆论对此案的普遍反应是“因言获罪”。

9月26日,网络小说“以80后爱情,东莞桑拿,黄道生活,为背景,幽默青春真实,写出一个不为人知的隐秘世界”《在东莞》的作者袁磊被广东东莞市厚街公安分局三屯派出所以以影响形像被刑事拘留。

这些都因言获罪,每个人的命运不同,有家破人亡的、有失去生命的、有判刑的、受失去工作的、有琉璃失所的。不知道杨金柱能不能像《在东莞》的作者袁磊那么幸运,是被警方“抓错了”。我们很担心他以后的命运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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