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金柱律師呼籲最高法院院長辭職被警告

【新唐人2010年10月1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綜合報導)湖南省律師楊金柱9月29日在博客上發出文章,對重慶打黑案的嫌疑人樊奇杭死刑复核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的程序與裁定不滿,不走法律程序,“草菅人命,製造冤案” ,並“敦請”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辭職。公開信在互聯網上發布後,楊金柱律師受到了湖南省司法廳的巨大壓力。

信中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及有關規定,最高院刑四庭樊奇杭案死刑复核合議庭是必須要“召見”律師的。樊奇杭被處決的消息,樊奇杭的(新唐人記者常春綜合報導)朱明勇律師並不知情事先也未召見,質問執掌最高法院的王勝俊,“儘管你是政治家而不是法學家”,但“怎麼毫無半點對法律的敬畏之心”,“怎麼敢不走程序、不走過場。”

楊金柱稱,將在10月8日起啟動非暴力抗爭活動,敦請王勝俊辭職。直至王勝俊主動辭職、全國人大撤銷其職務或者王勝俊先生任職屆滿;或者中央成立專門調查委員會對樊奇杭死刑复核案進行調查之日;或楊金柱律師被關押、被失踪、被自殺等情形。

楊金柱又說,“如果楊金柱失踪或意外死亡,都是被失踪、被自殺。”如果楊金柱一旦“被關押、被失踪、被自殺”,他的遺書夫人或弟子在互聯網上公佈。

湖南省司法廳領導9月30日上午緊急召見通程律師所領導。要求,楊金柱從網上把公開信撤下,並且承諾10月8日不啟動“非暴力抗爭”,“尚可爭取楊金柱、事務所、司法廳三方三贏之局面”。如果楊金柱“不撤文章、不作承諾”,司法廳下午四點後召開會議決定對楊金柱的處置辦法。

在9月30日下午發布的回應文章中,楊金柱稱,首先,寫博客文章純係個人行為,與通程所無關。在網上發表文章受憲法保護,他不同意從網上撤下文章。其次,為避免連累他所在的通程律師所近百名執業律師被連累,楊金柱決定退出通程所。

在此前“渭南書案”中,有關三門峽水庫移民史的報告文學《大遷徙》被陝西省新聞出版局定性爲“非法出版物”,作者謝朝平曾被渭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刑拘,而輿論對此案的普遍反應是“因言獲罪”。

9月26日,網絡小說“以80後愛情,東莞桑拿,黃道生活,爲背景,幽默青春真實,寫出一個不爲人知的隱秘世界”《在東莞》的作者袁磊被廣東東莞市厚街公安分局三屯派出所以以影響形像被刑事拘留。

這些都因言獲罪,每個人的命運不同,有家破人亡的、有失去生命的、有判刑的、受失去工作的、有琉璃失所的。不知道楊金柱能不能像《在東莞》的作者袁磊那麼幸運,是被警方“抓錯了”。我們很擔心他以後的命運和安全。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