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犯脱逃 屏东看守所亡羊补牢

【新唐人2010年9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24日电)屏东看守所和内埔警分局昨天分别发生人犯脱逃事件,今天看守所和警方都进行补救措施,看守所将加强内部防逃设施,警方也严格要求员警落实相关规定。

屏东看守所附设竹田分监的林姓受刑人,昨天佯装毒瘾发作,呼吸困难,由1名管理员送到医务室治疗观察,林姓受刑人要求到操场运动舒缓呼吸,趁管理员不注意,爬上作业电梯到2楼屋顶,再利用倒下的树枝,翻越内围墙,跳进1部货车,连续冲破2道铁门逃跑。

屏东看守所秘书郑秉先今天表示,通常收容人和受刑人在所内不上手铐、脚镣,除非有暴行、自杀和脱逃倾向。他强调,人犯就医或放风时,会有1名以上管理人员戒护。

至于昨天为何只有1名管理员戒护林姓受刑人,郑秉先承认,目前看守所管理员和收容人数,确实有不成比例的情形。

郑秉先说,看守所将加强内部防逃设施,内围墙会加装刺丝网,也会加装波浪路面,让夺车越狱的人犯,无法快速脱逃;同时,要求所有进入所内的车辆,无论接近犯人活动区与否,都要关窗、熄火、拔钥匙。

屏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蔡荣龙今天前往看守所了解情形,他表示,将调查所内人员有无疏失或协助人犯脱逃,包括调查货车司机有无与逃犯联络。

内埔警分局昨天逮捕1名黄姓窃盗嫌疑人,员警将他安置在戒护区后,到隔壁办公室做事,短短3分钟内,黄嫌竟利用员警不在期间,自行解开手铐、脚镣脱逃。

屏东刑大队长林英仁表示,从前在派出所内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黄姓嫌疑人脱逃,警方确有疏失,员警不应让嫌疑人离开视线。

县警局今天发函各警分局和分驻所、派出所,要求员警在解送嫌疑人及在侦讯地点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大意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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