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4日電)屏東看守所和內埔警分局昨天分別發生人犯脫逃事件,今天看守所和警方都進行補救措施,看守所將加強內部防逃設施,警方也嚴格要求員警落實相關規定。
屏東看守所附設竹田分監的林姓受刑人,昨天佯裝毒癮發作,呼吸困難,由1名管理員送到醫務室治療觀察,林姓受刑人要求到操場運動舒緩呼吸,趁管理員不注意,爬上作業電梯到2樓屋頂,再利用倒下的樹枝,翻越內圍牆,跳進1部貨車,連續衝破2道鐵門逃跑。
屏東看守所秘書鄭秉先今天表示,通常收容人和受刑人在所內不上手銬、腳鐐,除非有暴行、自殺和脫逃傾向。他強調,人犯就醫或放風時,會有1名以上管理人員戒護。
至於昨天為何只有1名管理員戒護林姓受刑人,鄭秉先承認,目前看守所管理員和收容人數,確實有不成比例的情形。
鄭秉先說,看守所將加強內部防逃設施,內圍牆會加裝刺絲網,也會加裝波浪路面,讓奪車越獄的人犯,無法快速脫逃;同時,要求所有進入所內的車輛,無論接近犯人活動區與否,都要關窗、熄火、拔鑰匙。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今天前往看守所了解情形,他表示,將調查所內人員有無疏失或協助人犯脫逃,包括調查貨車司機有無與逃犯聯絡。
內埔警分局昨天逮捕1名黃姓竊盜嫌疑人,員警將他安置在戒護區後,到隔壁辦公室做事,短短3分鐘內,黃嫌竟利用員警不在期間,自行解開手銬、腳鐐脫逃。
屏東刑大隊長林英仁表示,從前在派出所內也曾發生過類似事件,黃姓嫌疑人脫逃,警方確有疏失,員警不應讓嫌疑人離開視線。
縣警局今天發函各警分局和分駐所、派出所,要求員警在解送嫌疑人及在偵訊地點時,一定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不能大意疏失。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0/09/24/a434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