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4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采访报导)广东东莞桥头镇一家电子厂的湖北籍雇主,拖欠员工两个月工资后,日前突然失去踪影,后来证实逃跑。本周二及周三,数十名员工到镇政府请愿,与治安队发生冲突,两名工人被打伤。有学者呼吁全国人大尽快立法,追究恶意欠薪者。
东莞桥头镇的参铃电子厂本周突然倒闭,老板却不知去向,该厂一名李姓工人周五告诉本台,老板欠薪两个月后,日前突然失踪。工人们本周二向桥头镇政府请愿,虽然政府说服出租厂房给工厂的房东,支付部分欠薪,但与他们应得的收入,还相差五成。“那天晚上我们去桥头政府又去协商了,他就是给了32元钱一天的底薪。”
记者:32元一天够不够啊?
李先生:肯定不够,光除掉加班费,底薪本来应该是给41块钱一天的,但是他只给了32元,一般两个月的最高的给了1400元,两个月。
工人说,平时一个月的收入约1,500元,“不算加班费的话,光底薪就920(元),加班的话每个小时8块,本来一个月的话加起来最少也有1500(元)以上。”
记者:这么算来是少给了五成,一半吧。
工人:有,是啊,反正那些加班费就不给了。
谈话中,工人表示,他们周二晚上在镇政府门前与数十名治安队员发生冲突,两名工人被打伤,当局出动数十名公安,平息事件。
记者:涉及到多少工人啊?
工人:四、五十个吧。
记者:静坐了几天啊?
工人:两天,31号跟1号那天。
记者:钱是什么时候给你们的?
工人:晚上一、两点(周四凌晨)。
记者:是不是2号凌晨啊?
工人:是的。
记者:当初你们曾经发生冲突,有工人被打伤?
工人:1号,是两个。
记者:跟谁发生冲突啊?
工人:治安队的,就不要我们走在一起,叫来警察。
记者:有没有他们的电话?
工人:没有,我们现在都回家了。
记者:多少个人发生冲突啊?
工人:全部的人,一块儿。
记者:来了多少公安啊?
工人:总共他们二、三十个人吧。
据中国维权网站《民生观察工作室》报导,参铃电子厂工人发现老板多日不见,后证实逃跑,数十名工人找桥头镇有关方面,政府人员承诺本周二发工资,但等了一天都未见发薪。周二下午二点半,四十多位工人先在工厂内聚集,晚上又到镇政府门前静坐。当局调来公安、治安队员等三十多人。双方发生冲突,多名工人被打伤。
本台致电桥头镇政府办公室查询工人被打伤的原因,职员表示,事件已经解决。工人说,最后拿钱出来的,并非老板本人,“参铃电子厂,是湖北的老板。”
记者:老板跑了多久了?
工人:几天了。
记者:后来这个钱是谁出的?
工人:是老板开的那个厂,厂房不是老板的,都来自厂房的,房东给的。
而该镇人力资源局办公室职员承认,老板欠薪属恶意行为,“老板跑了,‘欠薪’成立了。”
记者:算不算是恶意呢?
职员:到时候政府有相关措施,找他本人了,对吧。
欠薪事件屡有发生,早在2006年已有专家建议立法打击。今年8月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将恶意欠薪定为犯罪。草案规定,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认为,恶意欠薪行为,等同于抢劫,应加大惩罚,“既然是恶意欠薪,也就是说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应当是等同于偷窃或者是抢劫了。用《刑法》立法处罚还是正确的。7年以下(徒刑),还是比较合适的,上面这个罚金我认为还应多罚,罚得他们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