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睡觉上厕所 陈振波九死一生

【新唐人2010年8月26日讯】睡觉、吃饭、上厕所、洗浴是人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可是,当这些最基本的权利都被剥夺时,一个人又如何能生存呢?山东省平度市的陈振波女士,因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在当局的迫害中,就经历过这样的折磨。

陈振波是金华元种业有限公司的会计师,2008年12月25日被当局绑架,关押在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

开始三个月,陈振波被禁止洗脸、刷牙、洗澡。

去年2月10日到7月中旬和冬天最冷的11月底到今年1月,陈振波被关在劳教所楼房西北角的一个废弃厕所里,去年3月6日之后的十五天,狱警打开门窗,北风卷着雪花穿堂而过,陈振波被迫脱掉棉衣,立正站在一块三十公分的地砖上,警察赵文辉鼓励看守姜丽霞随意暴打她、污辱她,要求她放弃修炼法轮功。陈振波经常昏迷倒下,然后被冷水泼醒。她还被禁止小便,只能尿在裤子里,月经长期粘在内裤上。

去年7月中旬后的三十天里,陈振波被关在西南角夏天最热的房间。开始三天四夜完全被剥夺饮食、睡眠,一闭眼睛就被看守王玮暴打。后来每天只给一个馒头,一小口水,每天只允许在地上睡两个小时。每天只能小便一次,不准大便。30多天后,陈振波自己用手把结成硬块的大便抠出来。这个月她再次被禁止洗脸、刷牙、洗澡。

整个一年半中,陈振波被禁止睡觉时脱衣服,大多数时间睡在地上、或一块一平方米的木板上,最多一天只睡过四个小时,并禁止与家人见面。

最后她仍然没有在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声明上签字。今年7月2日,被折磨至残的陈振波才被亲人抬回家。

新唐人记者方竹、季晓风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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