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法轮功 黄华华赴台路难

【新唐人2010年8月23日讯】广东省长黄华华以招商名义来台一周,昨天(22日)结束行程离台。黄华华此行引发媒体最多关注的,并非招商,而是他因为严重参与迫害法轮功,才刚抵台不到半小时,就被台湾法轮功团体以“残害人群罪”告上高检署,成为两岸人权新闻焦点。我们带您回顾过去一周整起事件的始末。

记者:“黄省长,你在台湾被控告残害人权罪,你要不要回应一下。”
记者:“台湾法轮功团体控告你迫害人权,你有没有什么回应,这几天一直被跟追,你要不要回应一下。”

这是广东省长黄华华在台湾机场留下的最后身影,时间拉回到一周前的8月16日,黄华华刚抵达台湾不到半小时,台湾法轮功立即采取法律行动。

法轮功台湾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我们就残害人群罪,国际刑事法当中最严重的罪名,也是我国国内法的一个规定,以及民权公约的相关规定,提出这样子的刑事告发”

法轮功的刑事告发状中指陈,广东省长黄华华,在担任广州市委书记时,主管迫害法轮功,系统成立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他担任广东省长、省委书记期间,广东省公安对于法轮功修炼者实施多种酷刑。

如此大动作的采取法律行动,陆委会表示尊重。

中华民国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我相信法务部司法体系会做后续处理,所以只要后续有什么样的处理阶段,我想政府机关绝对尊重。”

数日来,黄华华到哪,全台法轮功学员要求停止迫害的声音就到哪儿。(放影片亲手接诉状那段)

台北市议李庆锋:“本来来者是客,对于世界各国的来宾来到台湾我们都应该表示欢迎,不过因为黄华华他是一个罪犯,残害法轮功众多成员的一个罪犯,台湾的政府跟台湾的司法单位对这个事情不能够装作没有看到、没有听到。”

台北市议员陈建铭 :“台湾不欢迎他来参访,台湾也不希望沾 上"刽子手"这种血腥的罪名。”

立法委员田秋堇:“根据人类普遍的价值,根据国际法律,他在中国所做的那些事情,我们是不能接受的。”

黄华华是第一位被台湾法轮功团体提告“残害人群罪”的省长级官员,宝岛台湾行,却成了窒碍难行。

新唐人亚太电视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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