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法輪功 黃華華赴臺路難

【新唐人2010年8月23日訊】廣東省長黃華華以招商名義來臺一週,昨天(22日)結束行程離臺。黃華華此行引發媒體最多關注的,並非招商,而是他因為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才剛抵臺不到半小時,就被台灣法輪功團體以「殘害人群罪」告上高檢署,成為兩岸人權新聞焦點。我們帶您回顧過去一週整起事件的始末。

記者:「黃省長,你在台灣被控告殘害人權罪,你要不要回應一下。」
記者:「台灣法輪功團體控告你迫害人權,你有沒有甚麼回應,這幾天一直被跟追,你要不要回應一下。」

這是廣東省長黃華華在台灣機場留下的最後身影,時間拉回到一週前的8月16日,黃華華剛抵達台灣不到半小時,台灣法輪功立即採取法律行動。

法輪功台灣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我們就殘害人群罪,國際刑事法當中最嚴重的罪名,也是我國國內法的一個規定,以及民權公約的相關規定,提出這樣子的刑事告發」

法輪功的刑事告發狀中指陳,廣東省長黃華華,在擔任廣州市委書記時,主管迫害法輪功,系統成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他擔任廣東省長、省委書記期間,廣東省公安對於法輪功修煉者實施多種酷刑。

如此大動作的採取法律行動,陸委會表示尊重。

中華民國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我相信法務部司法體系會做後續處理,所以只要後續有甚麼樣的處理階段,我想政府機關絕對尊重。」

數日來,黃華華到哪,全臺法輪功學員要求停止迫害的聲音就到哪兒。(放影片親手接訴狀那段)

臺北市議李慶鋒:「本來來者是客,對於世界各國的來賓來到台灣我們都應該表示歡迎,不過因為黃華華他是一個罪犯,殘害法輪功眾多成員的一個罪犯,台灣的政府跟台灣的司法單位對這個事情不能夠裝作沒有看到、沒有聽到。」

臺北市議員陳建銘 :「台灣不歡迎他來參訪,台灣也不希望沾 上"劊子手"這種血腥的罪名。」

立法委員田秋堇:「根據人類普遍的價值,根據國際法律,他在中國所做的那些事情,我們是不能接受的。」

黃華華是第一位被台灣法輪功團體提告「殘害人群罪」的省長級官員,寶島台灣行,卻成了窒礙難行。

新唐人亞太電視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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