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8月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采访报导)8月6日,河北维权人士徐义顺起诉保定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行政诉讼案开庭,但法庭没有在当天作出宣判。
本周五,徐义顺的委托代理人刘培福律师通过电话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当天上午9点半到11点半,由保定市新市区法院行政庭组成的合议庭,在保定高阳劳教所的会见厅内对这一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徐义顺的夫人刘南萍女士和妹妹等家属也出席旁听,徐义顺本人就劳教决定书中的诈骗指控进行了表述:
“这个劳动教养主要是说他涉嫌诈骗嘛。他认为他的记者证是真的。他也不清楚这个报社是否有问题。所以,他一直都认为,他这个记者身份是真的,而且他所收取的3000元是属于办案的费用,他不是诈骗。他就请求撤销劳教决定。”
据中国民间的“维权网”报导,长期参与国内维权活动的徐义顺,因多次公开表达关注高智晟、陈光诚和郭泉等人权活动人士,而一直受到当地国保部门的监控。今年5月,河北保定市劳教委员会以“诈骗”罪名判处徐义顺劳教1年6个月。因不堪劳教所医疗条件恶劣,加之受到无故殴打,原本患有心脏病的徐义顺曾以绝食进行抗争,导致病情加重。而家属提出到社会医院为他进行治疗的申请,却多次被劳教所以各种借口拒绝。
开庭当天,本台记者多次致电徐义顺的夫人刘南萍女士,但是刘女士的手机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刘培福律师指出,劳教决定书中有关徐义顺所持记者证有假以及收取访民3000元人民币的“诈骗”指控没有事实依据,这一劳教决定本身存在定性错误:
“因为他收取这个费用是属于办案费用。劳教委员会把他定性为诈骗,我认为这是一种定性错误。这个观点我们一直在说,劳动教养制度违反了我国的《立法法》。司法制度不用我们再去评价,因为这个我们也说的很多。因为国内的学者还有律师都认为它违反这个中国的《立法法》规定了。”
就维权人士徐义顺起诉保定市劳教管理委员会一案,中国民间权益关注组织“民生观察”负责人刘飞跃表示,虽然近年国内不乏有相类似的行政诉讼案件出现,但能否真正改变宣判结果,其胜诉概率在现实当中却几乎为零:
“这样类似的法律诉讼的方式以前有过,很多,包括有很多访民上访被劳教以后,他们提起诉讼告劳教委。但是我们似乎还没有看到胜诉的,最终改变这个劳教决定的,大多数维持原来的裁定。”
刘飞跃指出,中国当局目前利用刑事罪名对民间维权人士进行打压的现状,已成为一种严重的趋势:
“中国常讲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像维权人士或者是民间的一些民权活动人士,应该说他们做的工作不论从哪个角度讲,都不能说他是犯法、有罪。所以当局要为打压就找出种种借口,什么诈骗呀、扰乱社会秩序呀,找这样一些罪名,这在中国确实不足为奇。当然要求废除劳教的这样一个呼声很多年了,因为它不经过审判就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明显是与法律不相符的,但中国这么多年就是改变不了,就是废除不了。”
徐义顺的委托代理人刘培福律师还表示,按照中国的司法程序,周五开庭后,法院将对这一诉讼案进行合议审理,因此没有在当庭作出宣判。